更新时间:2024-09-18 14:41
岳(拼音:yuè)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说文解字》小篆,另有学者认为此字在甲骨文中就已出现。岳本义指高大的山,后来成为“五岳”的专称。又指对妻子父母的称呼。岳也是姓氏用字。岳和嶽二字为不同的姓氏。
《说文解字》无“岳”字,有“嶽”字。对于“嶽”字,许慎先指出“五岳”的名称,然后分析字形。“从山狱声”,说明“嶽”字为形声字。有人认为,“嶽”字的声符“狱”也有表意作用。古代牢狱的围墙又高又厚,以免犯人越狱逃跑。秦汉之际,狱字已有牢狱义。住在大山区的人,周围都是高山环绕,像在牢狱中一样。以字用狱作声符,取其周围高大像狱之意。“嶽”字产生以后,成了古籍中的常用字,比岳字出现的频率高得多。许慎并没有明确这些山成为岳的原因,不过列举了一个很重要的重文,即图5。这一重文由两部分构成,下为山,上为两座相连的山脉,较为形象地描写了“岳”的特点,可谓山外有山。其实,《说文解字》中的这一重文与甲骨文“岳”一脉相承。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据图A释为“岳”,并解释为:“象山岳层峦叠嶂之形,为岳之初文。殷人视山大川为神祇,予以隆重的祭祀。”应该说,甲骨文“岳”形象生动地表现出山岳的高峻。
现代通用汉字“岳”由两部分组成,上为丘,下为山。“山”的作用不言而喻。“丘”的古字形像两座小山。可见,“岳”字的现代简体字、许慎的重文和甲骨文三者的构形颇有同工之妙,即都是在山的上方添加山,表示“山岳层峦叠嶂”之义。《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岳”为正体字,“嶽”字被作为异体淘汰。
殷商时代的岳字泛指大山。甲骨刻辞中所记载的“尞(燎)岳”“拜于岳”“拜禾于岳”“奏岳”“告岳”等,都是对高山神灵进行不同形式的祭祀,祈求降雨、丰收,获得福佑。到了周代,岳字所指的范围开始缩小。《尚书·舜典》:“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讲舜巡视各地,到四座大山上烧柴祭天。“岱宗”即泰山,没有称为东岳。其他三座大山没有具体山名。
不同时代有不同数量的“岳”,“岳”所指的山也会随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从传世文献来看,上古时期有“四岳”之说,即《尚书·虞书·舜典》中所提的东岳、南岳、西岳、北岳,这里没有提及中岳。到了《周礼》,则有五岳之说,同样没有列举“五岳”的具体山名,郑玄注:“东曰岱宗,南曰衡山,西曰华山,北曰恒山,中曰嵩高山。”嵩高山即今河南嵩山。至于恒山,主峰原在河北曲阳县西北,明代定山西浑源的玄岳为恒山,沿用至今。
岳又用于对妻子的父母的称呼,即岳父、岳母。妻子的父母之所以要冠以“岳”,据说是因为习惯上称妻子的父亲为丈人,而泰山有丈人峰,故又称丈人为泰山,而泰山又为五岳之长,于是在“丈人”前面加个岳字,去掉后面的人字,宋时称为“岳丈”,同时又称为“岳公”,妻子的母亲同步称为“岳母”。母与父对偶,明代又把“岳公”改称为“岳父”,沿用至今。
【卷九】【山部】五角切(yuè)
(嶽)东,岱;南,霍①;西,华;北,恒;中,泰室②。王者之所以巡狩所至。从山狱声。
𡵹,古文象高形。
【注释】①霍:即衡山。②泰室:即嵩山。
“(嶽)东岱、南霍”注:南霍者,衡山也。在今湖南衡州府衡山县西北。《风俗通》曰:衡山一名霍山。《尔雅·释山》曰:霍山为南岳,《尚书大传》《白虎通》皆举霍山,《毛传》则曰:南岳,衡。许宗毛者也。曰南霍,正皆谓今湖南之衡山。即汉地理志长沙国湘南县东南之禹贡衡山也。《封禅书》:汉武帝元封四年,巡南郡,至江陵而东,登礼灊之天柱山,号曰南岳。此郭景纯所谓武帝以衡山辽旷,移其神於天柱者,盖自是天柱始有霍山之名。而衡山不曰霍山矣,许言霍者,从其朔偁也。天柱山者,今安徽六安州霍山县南之霍山是也。
“西华、北恒”注:《尔雅》曰:恒山为北岳。《毛传》曰:北岳恒,《禹贡》职方之恒山也,在今直隶省定州曲阳县。
“中大室”注:大各本作泰,今正。古书大字、俗或读他盖切。改为太,又改为泰,盖不可尽正矣。《尔雅》曰:嵩高为中岳。《封禅书》《郊祀志》皆曰:中岳,嵩高也。按《禹贡》曰外方,《左传》曰大室,《国语》曰崇山,崇之字亦作崈,亦作嵩。故崇山亦曰崈高山,亦曰嵩高山。《地理志》:颍川郡崈高县武帝置,以奉大室山,是为中岳。古文以崇高为外方山也。大室,崇高错举。可见一山数名,即河南。河南府登封县北之嵩山也。
“王者之所㠯巡狩所至”注:㠯,用也。王者所用至此而巡狩也。巡狩者,巡所守也。天子适诸侯曰:巡狩,按尧典。二月至于岱宗,五月至于南岳,八月至于西岳,十有一月至于北岳。不言中岳也。而《封禅书》《郊祀志》述《尧典》皆云:中岳,嵩高也。何氏注《公羊》则偁《尧典》。而补其文曰:还至嵩,如初礼。应劭风俗通则曰:中岳,嵩高也。王者所居。故不巡焉。其说乖异。
“从山,狱声”注:五角切。三部。
“𡵹,古文。象高形”注:今字作岳。古文之变。
【寅集中】【山部】 岳
《集韻》:嶽古作岳。《説文》:嶽,古篆作𠚁。《六書正譌》:从丘,山,象形。嶽,岳經傳通用。按《字彙》引古文分爲二,今依《正字通》並入後嶽字註。
又姓。宋岳飛,明岳正。
【寅集中】【山部】 岳
古文:𡶓、岳、𡶳、𡴳
《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並音鸑。《説文》:東岱,南霍,西華,北恒,中泰室,王者巡狩所至。从山獄聲。《白虎通》:嶽之爲言桷也。桷,考功德,定黜陟也。揚子《法言》:川有瀆,山有嶽。《詩·大雅》:崧高維嶽。《詩詁》:山高而尊者嶽。唐虞四嶽,至周始有五嶽。《爾雅·釋山》: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恒,江南衡。郭註:衡山,南嶽。
又霍山爲南嶽,即天柱山,潯水所出。霍衡俱爲南嶽也。《正字通》:按《地理志》,衡山在長沙湘南縣,故曰江南衡。若天柱在廬江潯縣,則江北矣。亦曰南嶽者,漢武帝以衡山遼曠,移其祠於天柱,亦名天柱爲霍山。衡霍其實一山,衡山名霍。猶泰山一名岱也。
又嶽嶽,長角貌。《前漢·朱雲傳》:五鹿嶽嶽,朱雲折其角。
又姓。《正字通》:嶽敏。見廣西志。
又通作岳。《書·堯典》:帝曰:咨,四岳。傳:四岳,官名。一人而總四岳諸侯之事也。
又州名。本巴州,隋曰岳州,以天岳山名,山在洞庭湖。
又叶虞欲切,音玉。曹植《責躬》詩:願蒙矢石,建旗東嶽。庶立毫釐,微功自贖。
《集韻》或作〔⿱𦫽山〕。《詩》:崧高維嶽。註:又作𡽺。
【规范提示】“山”3画,第二笔一笔写成。
【写法】❶“丘”宽、大,“山”窄、扁。❷“丘”,主体在上半格;第二笔竖在竖中线左方;第四笔短竖在竖中线右侧;末笔长横,收笔于横中线。❸“山”,首笔竖在竖中线。
(参考资料:汉典)
(参考资料:汉典)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