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26 11:19
岳池县教育局位于岳池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省属本专科院校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八)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省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二)负责全省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省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党委书记、局长:赵玉林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正全
分管基础教育、语言文字、教育科研、新课程改革、教育资助、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校办企业、统计、教育督导、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协助局长抓招生工作。联系基础教育股(不含德、体、艺、卫)、语言文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股、学校后勤管理股、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教育科学研究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艳林
分管宣传、纪检、监察、审计、信访、计生、党风廉政、平安建设、纠风、综治、普法、行政执法、维稳、督查等工作。联系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监察审计股、行政审批股)。
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晓林
分管组织人事、师资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建、老龄、双拥、统战、档案、党务、妇女、关工委、工会、精神文明、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共青团、少先队、国防教育等工作。联系教育工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政工人事股、基础教育股(德、体、艺、卫部分)、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总支、支部。
党委委员、副局长:祝良健
分管保险、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电化教育、技术装备、学校安全、防洪、抗旱、救灾、“三农”、学校基础建设、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危房改造工作。联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技装所、电教馆、安全监督管理股、文教建司、联系乡镇。
根据岳池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能,教育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内勤,负责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级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保密、保卫、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印章管理;负责局机关房产、物资、环境秩序、社会治安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接待工作及牵头编写教育年鉴、教育志,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及教育宣传工作;组织机关职工政治学习。
二、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职工考核、奖惩和调配交流以及知识分子支教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会同县人事局职称职位管理股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专家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全县学校和有关中学领导班子的研究和考核。
统筹规划教师培训,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做好“关工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
负责教育系统外籍教师、专家的管理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教育督导室(合署办公)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中小学使用统编教材,规范全县中小学用书行为;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结构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全县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图书情报管理工作;审核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
拟定全县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德育工作和各类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归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团队、红青会、科技、健康教育等工作,拟定有关“体、卫、艺”教育教学以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活动的开展;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学校的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的考试和招生工作。
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以及普通话培训测试等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教育条例的情况,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规章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系统的学校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方案),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督导。
四、基建计划财务股、后勤管理股(合署办公)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建项目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编制教育经费收支预决算,拟定教育经费的筹措、教育捐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监督和核定对下属单位的教育拨款,协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县教育经费,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根据教育的发展要求,会同相关股室编制全县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和建设方案。监督管理全县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对在建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和了解全县中、小学校舍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经费、学生人数、校产校舍面积及固定资产、劳动工资的统计,学校会计及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贯彻执行财经纪律、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国家有关勤工俭学、后勤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县学校后勤工作与校办产业的指导和行政管理。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县职业教育工作进行规范和协调;负责全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推进职业教育事业不断的发展,负责全县民办学校的规划、考察、设立审批和年审换证;组织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教学水平和专业建设的指导与评估。拟定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电大的招生工作及技术装备规划、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指导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籍、教学计划、教学研究、专业竞赛、教学用书等行政管理工作。审核并组织发行成人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业文化教育及岗位培训教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行教改实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本地区成教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六、监察审计股
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学校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活动;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开展反腐败教育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县的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搞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平安建设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教育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
七、安全管理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文件、报告。制定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协调、监督和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提出建议举措,当好领导参谋。总结、安排布置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及时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目标考核。加强学校安全监管员的选任、管理和监督工作。总结、推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