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1:34
峰市镇,隶属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地处永定区西南部;东与仙师乡为邻,南与广东大埔县青溪镇相接,西南和广东梅县松东镇、桃尧镇接壤,北与洪山乡相连,距永定区城区12千米,区域总面积112.3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峰市镇户籍人口为7730人。
明清时,属上杭县来苏里。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为福建省直属的特种区(含洪山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划入永定管辖,称峰川镇,属第一区。后称峰川乡、双峰乡。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称峰市区、第九区。
1957年4月,设峰市乡。
1958年9月,洪山乡并入峰市乡;同年10月,改为峰市公社,后改称幸福公社。
1961年,洪山分设公社后,称峰市公社。
1984年7月,复称峰市乡。
1998年9月,由峰市乡改为峰市镇。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辖峰市街、锦西2个社区,新坑、高山、桃泉、河头、俄生、信美、忠信、黄际、际头9个行政村;下设68个村民小组。
2014年末,峰市镇辖峰市街社区、锦西社区2个社区及新坑村、高山村、桃泉村、河头村、俄生村、信美村、忠信村、黄石示村、石示头村9个行政村,68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峰市镇辖2个社区、9个行政村:峰市街社区、锦西社区、高山村、桃泉村、河头村、俄生村、信美村、忠信村、寨头村、黄寨村、新坑村,镇人民政府驻锦西社区。
峰市镇地处永定区西南部;东与仙师乡为邻,南与广东大埔县青溪镇相接,西南和广东梅县松东镇、桃尧镇接壤,北与洪山乡相连,距永定区城区12千米,区域总面积112.37平方千米。
峰市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谷地平原和丘陵低山相间,海拔66—642米;境内山峰有双岐岽、鹞子顶、鹞子岽、石子岐、太阳山等,其中双岐岽海拔353米。
峰市镇年平均气温20℃,基本无霜期;年平均降雨量1438毫米。
峰市镇属汀江水系,汀江干流(今龙湖)从原泥角村入境,棉花滩水电厂大坝出境,境内长25.2千米。
峰市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霜冻等。严重的洪涝灾害发生在1973年6月1日,受汀江上游连续数天特大暴雨影响,河水猛涨,造成峰市沿街及街道两旁房屋被淹,十几幢房屋倒塌,农田被淹,粮食歉收。
峰市镇矿产资源有花岗岩、砂金、锰矿等;已开发的有花岗岩矿,位于峰市与洪山交界处的大山里,矿区面积2平方千米,地质储量50亿吨,可采量42亿吨,年产量8万吨;有可利用养殖水面22平方千米。2011年,峰市镇有耕地3886亩,人均0.5亩,其中水田3756亩。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总人口有808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063人;另有流动人口2457人。总人口中,男性4112人,占50.8%;女性3976人,占49.2%;18岁以下1383人,占17.1%;18—35岁2475人,占30.6%;35—60岁3108人,占38.4%;60岁以上1122人,占13.9%;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峰市镇人口出生率13.4‰,人口死亡率6.7‰,人口自然增长率6.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93人。
截至2015年末,峰市镇总户数2643户,总人口有8419人。
2017年,峰市镇常住人口3570人。
截至2019年末,峰市镇户籍人口为7730人。
2011年,峰市镇财政收入58万元,比2010年增长26.1%,其中完成营业税13万元,与2010年持平;烟叶税13万元,比2010年增长85.7%。2011年,峰市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421元,比2010年增长7.2%。
截至2019年末,峰市镇有工业企业6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2011年,峰市镇农业总产值6472万元,比2010年增长1.1%。峰市镇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峰市镇粮食播种面积261.3公顷,粮食产量1434吨,人均177千克,其中稻谷1381吨。峰市镇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等。2011年,峰市镇烤烟种植面积18公顷,产量33吨;蔬菜种植面积102.3公顷,产量2729吨。峰市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峰市镇生猪出栏8985头,年末存栏4583头;家禽出栏5.8万羽,年末存栏2.9万羽;生产肉类782吨,其中猪肉648吨,禽蛋32吨;畜牧业总产值175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7.1%;水果种植面积111.7公顷,产量796吨,主要品种有沙田柚、枇杷、黄花梨等。2011年,峰市镇鱼塘养殖面积13.3公顷,产量160吨。2011年,峰市镇渔业总产值195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2%。
峰市镇工业以石材加工为主。2011年,峰市镇工业总产值为5738万元,比2010年增加9.5%;拥有工业企业8家,职工371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199万元,比2010年增长11%。2011年,峰市镇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职工19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400万元。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商业企业84个,从业人员163人。2011年,峰市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100万元,比2010年增长3.3%;有集贸市场1个。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境内有1家农村信用社;各类存款余额为5192万元,比2010年减少19.0%;各项贷款余额3558万元,比2010年增加7.8%。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28人,专任教师12人;小学4所,在校生189人,专任教师5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39人,专任教师4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峰市镇财政教育经费达8万元。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4个,有各类图书室4个,藏书1万余册,峰市镇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腰鼓队、舞蹈队。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学校体育场3个,5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线电视站1个,有线电视用户数为有940户,入户率42%;其中数字电视用户185户。村村通广播。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卫生院1所,医疗站13家,病床16张,固定资产总值43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1名,其中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4人、执业(助理)医师0.9人、注册护士0.1人。2011年,峰市镇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1250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6203人,参合率90.2%。
2011年,峰市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47户,人数119人,支出29.4万元,比2010年增长0.75%;月人均206元,比2010年增长11%。城市医疗救助1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19人次,共支出59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75户,人数355人,支出376296元,月人均88.3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2人,支出91854元,分散供养40人,支出6.7万元;农村医疗救助3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55人次,共支出17750元,比2010年增长6%;农村临时救济102人次,支出1.6万元,比2010年增长7.5%;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2.7万元,比2010年增长12%;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231人,其中有999人已发放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发放69人。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邮政网点1个,镇村通邮率100%;有通信基站11个,移动信号全覆盖,村村通程控有电信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908户,平均每百户36部;移动电话用户6400户;宽带接入用户300户。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水电站2座,总装机容量155万千瓦,年发电量8.25万千瓦时;有10千伏有高压输电线路4条,共26.5千米,并入110千伏仙师变电站。2011年,峰市镇供电量507.4万千瓦时,2011年,峰市镇售电量累计完成480.3万千瓦时,有公变27台,专变27台。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自来水厂1个,生产能力480吨/日,年供水17.3万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100%;铺设排水管道1450米。
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公园1个,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
峰市镇有龙梅铁路和省道抚石线穿境而过。截至2011年末,峰市镇有县乡镇级公路8条;有峰市至广东长治、青溪、桃尧、松东4条出省公路;有龙湖通往汀江、罗家营、黄潭河、洪山条航线,总长88.5千米,客运船舶24艘。
峰市镇原称硿头。明嘉靖年间(1522年至1566年),随着市井经济活跃,商业繁荣,街后紧挨双鬓岽两个高耸险峻的主峰双峰山,又与广东石市毗邻,故名。
龙湖旅游区,位于峰市镇,在汀江干流棉花滩峡谷中部,是福建省最大内陆人工湖泊、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景区内水域面积达64平方千米,有岛屿56个,半岛26个。
峰市镇名优特农产品有美蕉、龙眼、黄皮果、沙田柚;绿色环保农产品有美蕉、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