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2 20:41
峰江街道,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地处路桥区西南部,东接新桥镇,南邻温岭市泽国镇,西连螺洋街道,北连路南街道,东北毗邻横街镇,辖区总面积27.09平方千米。2011年末,峰江街道总人口44593人。
宋代时期,属黄岩县灵山乡。
清宣统二年(1910年),属路桥镇、新桥乡。
民国二年(1913年),为梅山乡。
民国三年(1914年),属路桥区、横街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白枫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第三区(路桥区)、第四区(横街区);为白峰桥、梅峰、江左、泾阳、联川、清沧乡。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白峰桥、梅峰、江左乡合并为峰江乡(属路桥区),泾阳并入保全乡(属横街区),联川乡、沧田村并入新桥乡(属横街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路桥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划归横街区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成立峰江乡、安溶乡、保全乡,属路桥区。
1950年11月,属新桥区。
1951年3月,从保全、新桥两乡划出部分设立清陶乡。
1956年6月,安溶乡并入峰江乡,清陶、保全2个乡合并为洪湖乡。
1958年11月,为新桥公社峰江、洪湖大队(后称管理区)。
1961年10月,改称峰江、清陶、保全公社。
1983年12月,改为峰江乡、清陶乡、保全乡。
1992年5月,峰江、清陶、保全3个乡合并为峰江镇。
1994年8月22日,路桥设立市辖区后,属路桥区管辖。
2002年4月,撤峰江镇,设立峰江街道。
2011年末,峰江街道辖4个社区、30个行政村:浮排、兴峰、白枫桥、山后许4个居民委员会,上陶、下陶、八份、十份、葛家、亭屿、沧前、车家、玉露洋、施家、后黄、蒋僧桥、左川胡、打网桥、下洪洋、孙家、钟家、李蓍埭、筻李王、黄施洋、下泾头、西山、桥洋、上蔡、路西、白枫岙、安溶、苍东、苍西、谷岙,共34个群众自治组织;下设37个居民小组、352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峰江街道辖4个社区、20个行政村:山后许社区、浮排社区、白枫桥社区、兴峰社区、白枫岙村、施家村、李耆埭村、玉露洋村、左川胡村、上陶村、谷岙村、安溶村、上蔡村、下陶村、兴源村、泾山村、万达村、沧前新村、蒋僧桥村、保全村、黄施洋村、钟洋村、峰南村、苍屿村,街道办事处驻浮排社区银水路199号。
峰江街道地处路桥区西南部,东接新桥镇,南邻温岭市泽国镇,西连螺洋街道,北连路南街道,东北毗邻横街镇,辖区总面积27.09平方千米。
2011年,峰江街道有耕地面积16888亩。
2010年末,峰江街道总人口78490人。
2011年末,峰江街道总人口4459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739人,城镇化率57.7%。另有流动人口47251人。总人口中,男性22794人,占51.1%;女性21799人,占48.9%;14岁以下6681人,占15.0%;15—64岁32074人,占71.9%;65岁以上5838人,占13.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4533人,占99.9%;有苗、藏等7个少数民族,共60人,占0.1%。2011年,人口出生率10.8‰,人口死亡率5.9‰,人口自然增长率4.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646人。
2011年,峰江街道完成财政总收入4.96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人均财政收入1112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971元。
2011年,峰江街道实现农业总产值0.53亿元,比上年增长-37.2%,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5%。2011年,生产粮食1540吨,其中水稻1540吨。蔬菜种植面积3000亩,产量3000吨;花卉种植面积700亩,产值2521万元;果园面积1103亩,产量1510吨,其中葡萄796亩,产量1197吨;果用瓜种植面积100亩,产量130吨。
2011年,生猪饲养量7440头,家禽饲养量4.3万羽。
2011年,峰江街道实现工业总产值207.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64.6%。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6家,实现工业增加值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30家,实现工业增加值31亿元,比上年增长0.1%。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18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1家。
2011年末,峰江街道有商业网点800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5.17亿元,比上年增长7.5%;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2亿元,比上年增长6.5%。2011年,出口9.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0%,主要产品有水道配件等。
2011年,峰江街道各类存款余额8.8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35亿元。
2011年末,峰江街道有幼儿园20所,在园幼儿3092人,专任教师185人;小学6所,在校生3345人,专任教师15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385人,专任教师10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108人,专任教师32人。
2011年,峰江街道教育经费达3400万元,比上年增长7.7%;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6.5%,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22.0%。
2011年末,峰江街道有文化事业团体8个,会员79个;文化站1个,乡村文化大舞台2个,文化俱乐部33个;公共图书室51个,藏书4.5万册。
2011年末,峰江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个,病床19张,固定资产总值19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99人,其中执业医师55人,执业助理医师21人,注册护士23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12万人次,出院病人58人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0169人,参合率100%。
2011年,峰江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户,人数2人,支出7200元,比上年增长100%,月人均300元,比上年增长10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28户,人数303人,支出87万元,比上年增长5.9%,月人均240元,比上年增长6.1%;农村医疗救助2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94人次,共支出14.9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9.34万元。社区服务中心1个。2011年末,参加城乡养老保险1.1万人,参保率88.9%。
峰江街道境内有104国道经过。
峰江街道因街道办事处驻白峰河畔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