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8 09:44
峰谷电价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有很多国家都实行峰谷电价,峰谷之间的价差有的达50%。我国有的地方也在试行中。
电力系统的负荷总是变动的,例如在早晨与黄昏都可能出现峰值负荷,而晚10点至早6点的时间内,则可能是负荷的低谷区。为了碾平电力系统的高峰,填平低谷,促进用户的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可实行峰谷电价制。因为在负荷低谷区,发电和供电设备均不能满负荷运行,为此,可给低谷时用电的用户以价格上的优惠,以鼓励用户在低谷时用电。而对高峰负荷期用电的用户,不论基本电价,还是电度电价均高于正常用电的电价。实行峰谷电价必须具备分时计量手段,否则将无从考核。
峰谷电价制度能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用户削峰填谷、均衡用电的积极性,峰谷电价的应用,缓和了电力供需矛盾,提高了电网负荷率和设备利用率,达到控制高峰负荷、充分利用电网低谷电量,充分挖掘发、供电设备的潜力,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也达到了成本合理分摊的目的。
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具体的划定各个时段。华北电网执行的情况是:高峰段9h,低谷段7h,平均段为8h。广西电网执行的情况是:每日的高峰时段为7:00~11:00,19:00~23:00;平常时段为11:00~19: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东北电网峰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8:00~11:00,11:00~21:00;低谷时段:22:00~次日5:00;其余时间为正常时段,以上时段均为北京时间。
如果高峰价格与非高峰价格之间的差价过小,那么,非高峰价格的边际效用降低,消费者调整其消费行为的愿望也较低,峰谷价格的优势无法体现。相反,如果价差过大,则电力公司可能会出现利润下降,这也是不可能实施的。非高峰价格的确定,要充分考虑非高峰时期的短期需求曲线的价格弹性,尤其要关注长期的需求曲线的价格弹性,再综合考虑企业生产成本和相关的销售资料,制定出恰当的非高峰价格。
峰谷电价虽然好处不少,但毕竟人们长期形成的用电习惯改变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政府历来采取向民用电倾斜的供电政策,这将进一步增大调整的难度。另一方面,工业用电占用电总量的一半以上,尤其大工业用电占有相当的份额,这将促进供电公司为了节约交易成本,而忽视在民用电用户中推行峰谷电价。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峰谷电价能够在更广的范围内推行。
2021年10月消息,河南完善峰谷电价机制。
(一)
峰谷时段。
根据近三年电力系统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电力供需状况等情况,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其中,高峰时段为10至14时和17至21时,低谷时段为23时至次日7时,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
峰谷比价。
峰平谷电价比调整为1.64:1:0.41,平段电价为同期《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所列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相应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4%、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9%,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