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2-03-30 21:29

崇仁县教育局是崇仁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教育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检查、指导、协调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统计、分析全县教育信息、资料。

2、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测评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参与协调教师工资发放工作。管理中央、省、市对我县的教育拨款、教育贷款。

3、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改革,协调、处理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

4、管理全县基础教育、中初等职业教育、中初等成人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学校的设置标准、教育教学基本标准,指导中等以下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材工作。组织对义务教育、扫除文盲、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协助市教育局管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籍,管理初中、小学学籍。负责初级中学、小学的证件发放工作。

5、协助市教育局做好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的审核和审批基础工作。负责审核和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价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6、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管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长的考核、选拔、任用(聘用)和教师的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考核等。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等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全县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全县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规划并指导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教育局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9、管理全县中考、高考及成人自学、电大等考试工作,学历教育工作。

10、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11、负责全县教育科学、教学研究工作。

12、指导管理全县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管理全县现代远程教育

13、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具体负责协调并办理机关的综合性政备和事务;负责机关文字秘书工作,负责公文运转和局党委会、局长办公室和县级教育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新闻宣传和局机关的普法教育、综合治理、信息、督查、信访、档案、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和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负责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

人事股

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中小学的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与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师德师风教育;配合做好局直属单位和中小学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考察工作;指导并具体管理局直属单位和中小学干部与教师的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股

具体管理全县教育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工作;统计并监督测评全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参与拟定局直属单位的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指导学校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协调和督促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的校舍、校园建设和管理。

教育股、两基办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布局和网点结构调整工作;具体指导、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和扫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管理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管理全县学籍并管理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工作;指导全县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初中和小学的证件发放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县中小学及直属学校的安全工作。

监察股

教育执法、教育行政和行政纪律遵守的监督检查;协助局纪委工作,参与违纪案件的查处;查处教育系统行政违纪案件;中小学收费政策的执行监督和乱收费的治理整顿;中小学校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的监督;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等过程的监督和监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好有关接待工作;承办局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审计股

执行财经纪律,对局直属单位及中、小学校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

直属单位

勤工俭学办公室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劳动基地,提高学生素质;认真研究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指导和督促全县中小学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和教师在校必备用品的督查和管理工作,杜绝劣质和假冒商品进入学校;做好教育行业风险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降低学校风险,保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基层,做好局中心工作。

电大管理站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抓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校风、学风建设;面向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灵活地设置专业,做好招生宣传发动工作和新生的录取工作;报批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认真抓好教学的考试管理工作,强化学籍管理,确保办学质量;聘请辅导教师和自开课的任课教师;做好教材及学习辅导材料的征订发行工作;大力开展非学历教育的短期培训工作,并颁发自办的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

仪器电教站

装配各中小学教学仪器、计算机、电教器材、音体美器材,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开展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研究,充分利用现有教学仪器及电教设备,充分发挥现代教学手段的优势,以提高全县中小学的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全县性实验教学、电化教学教研活动,丰富中小学的教学内容。

教学研究室

教学业务管理指导;教学研究;教师培训;教学质量检测、评价与分析。

高招办

组织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工作。

中招办

组织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初中新生招生录取分配。

第一中学

负责学区内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中学

负责学区内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中学

负责学区内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进修学校

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职教中心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保育院

负责幼儿保教工作。

实验小学

负责学区内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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