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9 08:45
崇文街道,隶属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地处市中心城区,东与西溪坪街道隔澧水河相望,南与官黎坪街道隔澧水河对面,西与永定街道相邻,北与新桥镇接壤。总面积19.45平方千米。2011年末,崇文街道辖区总人口43061人。
明洪武四年(1371年),属大庸卫治。
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属永定卫治。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属永定县治。
民国三年(1914),属大庸县治驻地首善镇。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3月,属永定镇。
1966年7月,属永红镇。
1985年4月,属永定街道办事处。
1997年8月,从永定街道分出,设置独立崇文街道。
2011年末,崇文街道辖宝塔岗、思善桥、沿河、南正、禾家山、凤湾、燕窝塔等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子午、长湾、代家湾等3个村民委员会,下设31个居民小组,29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崇文街道下辖10个社区、12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凤湾社区土门巷28号。
,54.58”,地处市中心城区,东与西溪坪街道隔澧水河相望,南与官黎坪街道隔澧水河对面,西与永定街道相邻,北与新桥镇接壤。辖区东西最大距离3.7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2千米,总面积19.45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19平方千米,占97.7%,水域0.45平方千米,占2.3%。
2011年,崇文街道境内有耕地面积2625亩,人均0.06亩,林地面积24641亩。2011年末,累计造林19389亩,其中防护林10836亩,经济林8000亩,竹林500亩。农民住宅四旁植树4万株,林木覆盖率63%,活立木蓄积量404万立方米。
2010年末,崇文街道常住人口54178人。
2011年末,崇文街道辖区总人口4306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1235人,城镇化率95.8%。另有流动人口6900人。总人口中,男性21939人,占50.9%;女性21122人,占49.1%;14岁以下920人,占2.1%;15—64岁29168人,占66.9%;65岁以上12973人,占31%。人口以土家族为主,达22289人,占51.8%;另有汉族10917人.占25.4%;苗族448人,占1.04%;其他9407人,占21.9%,2011年人口出生率7.14‰,人口死亡率1.68‰,人口自然增长率5.46‰。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2214人。
2011年,崇文街道财政总收入0.62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0.43亿元,比上年增长20%。完成财政支出0.62亿元,比上年增长18%。
2011年,崇文街道农业总产值达8496.7万元,比上年增长13%。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614.87吨,人均14.3千克,其中水稻25.2吨。经济作物以柑桔、油料、蔬菜为主。柑桔种植1895亩,产量920吨;油料作物种植1004亩,产量125.5吨,其中油菜88.5吨;蔬菜种植4345.5亩,产量1303.65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萝卜。2011年水果种植8000亩,产量3000吨,主要品种为柑桔。畜牧业以生猪、牛、山羊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3000头,年末存存栏800头;山羊饲养量118只,年末存栏47只;家禽饲养量17000羽,上市家禽13000羽。2011年产肉类206.4吨,其中猪肉200吨,牛肉5吨,羊肉1.4吨,禽蛋18.75吨。畜牧业总产值479.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64%。
崇文街道主要以小型加工、建筑材料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0.27亿元,比上年增长3%。工业企业实交税金66万元,比上年增长3%。拥有工业企业9家,职工219人。
2011年,崇文街道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8.2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共有商业网点1105个,职工11088人。
2011年,崇文街道境内有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7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9.3%;各项贷款余额3973万元,比上年增长21.5%。
2011年末,崇文街道有街道文化站1个,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3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7个,图书室12个,藏书8万余册,有花灯、渔鼓、三棒鼓的民间艺术。
2011年末,崇文街道有体育场地2处,看台设座椅1200张。社区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1%。
依托市区电视台,2011年有线电视用户14066户,入户率98%。
2011年末,崇文街道有幼儿园23所,在园幼儿1924K,专任教师71人;小学2所,在校生4969人.专任教师24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3031人,专任教师234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2011年预算内教育经费7934万元,比上年增长10%。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27.4%,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2011年末,崇文街道有专业技术人员98人,农村实用技术人员54人,经营管理人员9人。
2011年末,崇文街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个,其中综合医院2所,街道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门诊部7个。病床165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4张,固定资产总值892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63人,其中执业医师24人,执业助理医师20人,注册护士79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9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2.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5000人次。2011年末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800万人,参保率95%。
2011年,崇文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30户,人数2425人.支出408.5万元,比上年增长17%,月人均140.4元,比上年增长18%;城市医疗救助120人次,共支出23.7万元,比上年增长20%;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63人次,支出4.9万元,比上年增长1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4户,人数57人.支出4.1万元,比上年增长0.03%,月人均60元,比上年增长0.06%,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2人,支出2.16万元,比上年增长0.9%;农村医疗救助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人次,共支出27.73万元,比上年增长20%;城乡临时救济63人次,支出5.2万元,比上年增长18%。自然灾害受灾人口453人,紧急转移安置8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0.115亩,受损房屋20间,直接经济损失84.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0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1.3万元。社区服务中心7个,社区服务站7个。新增就业人员126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9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7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全年共帮助23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240人,比上年末增加140人。
崇文街道地名因辖区内在清朝乾隆十八年(1753年)建有“崇文塔”而得名。
崇文街道境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