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1 15:27
崇高,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 chóng gāo,指高尚;至高。在精神或道德上能达到统揽全局的无私的牺牲奉献精神。出自《国语·楚语上》:“灵王为章华之台,与伍举升焉,曰:“台美夫。”对曰:“臣闻国君服宠以为美,安民以为乐,听德以为聪,致远以为明。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镂为美, 而以金石匏竹之昌大、嚣庶为乐;不闻其以观大、视侈、淫色以为明,而以察清浊为聪。”
1.高大,高。
北魏 郦道元《水经注·淇水》:“石壁崇高,昂藏隐天。”
宋 欧阳修《游儵亭记》:“夫壮者之乐,非登崇高之丘,临万里之流,不足以为适。”
元虞集《记梦》诗:“梦行衡庐间,千仞过苍壁,崇高仰神明,深广下不测。”
2.地位特殊;优越。
《易·系辞上》:“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
《文选·谢灵运<从游京口北固应诏>诗》:“玉玺戒诚信,黄屋示崇高。” 李善注:“居黄屋,所以示崇高。”
元 辛文房《唐才子传·薛涛》:“其所作诗,稍窥良匠,词意不苟,情尽笔墨,翰苑崇高,辄能攀附。”
清 百一居士 《壶天录》卷中:“庸人俗耳,见当世富贵崇高声名赫赫者,莫不震而惊之。”
3.高尚。
唐 柳宗元《哭张后馀辞》:“子之崇高,无媿三事。”三事,指事父、事师、事君。
巴金《灭亡》第十一章:“一种崇高的理想开始在她的心底燃烧。”
《汉书·郊祀志上》:“﹝武帝﹞乃东幸缑氏,礼登中岳太室。从官在山上闻若有言‘万岁’云……乃令祠官加增 太室祠,禁毋伐其山石,以山下户凡三百封崈高,为之奉邑。” 颜师古注:“崈,古崇字耳。以崇奉嵩高之山,故谓之崈高奉邑。”
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一》“崇高”:“崇高即嵩高,师古分崇、嵩为二字,非也。诏曰‘翌日亲登崇高’,《志》曰‘以山下户凡三百封崈高’,则崇高本是山名,而因以为邑名,非以崇奉中岳而名之也。”
崇高,指雄伟高大的意思。同时又是审美范畴的一种,它具有强大的艺术魅力,能够使人在精神境界上面有一个很大的提高。崇高感来源于在相对弱小但代表正义的力量与强大敌对势力的抗争过程中人所展现出来的精神力量。
崇高是人类自觉实践的产物(不顺利)/巨大矛盾冲突获得美感(以悲伤痛苦获得力量,肯定人本质力量,不自由中得到自由)/自然界(不平凡)崇高的价值载体可以是艺术作品,也可以是人的现实活动,例如改造征服自然或社会斗争等。
它主要指对象以其粗犷、博大的感性姿态,劲健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雄伟的气势,给人以心灵的震撼,进而受到强烈的鼓舞和激越,引起人们产生敬仰和赞叹的情怀,从而提升和扩大人的精神境界。
就审美对象而言,崇高具有强大的威力,表现出在人格与道德行为中、自然界事物的状貌样态中、艺术作品的形态与格调中;就审美经验而言,它使主体受到震撼,带有庄严感或敬畏感,甚至伴有某种程度的恐惧或痛苦。同其他审美范畴相比较,崇高与悲剧性相近,都伴有巨大的情感跌宕。
在欧洲,最早提到崇高的是公元1世纪古罗马时代朗吉诺斯的《论崇高》,作者认为崇高是“伟大心灵的回声”,有五个方面:庄严伟大的思想、慷慨激昂的感情、辞格的藻饰、高雅的措辞和尊严的结构,并以海洋、尼罗河、多瑙河、莱茵河为例进行说明。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把崇高与美严格区别开来的,是英国的E.博克,英国的另一些美学家不承认恐惧和痛苦在崇高体验中的作用,认为崇高感是伟大引起的。
在中国的传统美学中,崇高或壮美常用“大”来表述。它侧重在主体方面、社会价值方面,而不是对象方面、自然状貌方面。孟子把他所强调的人格美称为“浩然之气”。在对个体人格的评价中,他提出善、信、美、大、圣、神六个等级,提到“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他所说的“大”,比一般的美在程度上更鲜明强烈,在范围上更广阔宏伟,是一种辉煌壮观的美。这样的崇高概念与西方传统美学中的概念相比,侧重点不同,但如果把这种品格同有关的遭遇联系起来考察,所涉及的对象世界中同样包含引起忧患困苦的因素。与西方美学所讨论的崇高特征仍是相近的。
在社会生活之中那些体现着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力量及其代表人物,正是社会崇高的本原。在阶级社会中,崇高是先进阶级的正义事业的不可战胜的威力和本性的显现,在斗争的曲折进程中,足以展现出实践主体的现实的或潜在的威力和终将胜利的必然性。艺术崇高是现实中崇高的反映,艺术中的崇高所反映的大都是社会生活中英雄人物的斗争业绩。
艺术作品反映崇高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以展现人物行动冲突为主要特征的戏剧、电影和文学等艺术中,崇高得到了最为普遍和集中的反映,悲剧和颂歌就是最为突出和常见的类型。在造型艺术以及音乐中表现崇高,虽然受到艺术形象的静止性和表现观念内容的不确定性的限制,但其艺术表现方式和手段仍然是多彩多姿的。
实践主体能动性方面的崇高,表现为人格与首先行为中的强大威力。实践对象化领域中的崇高,表现为自然界事物状貌样态中的强大威力。I.康德曾把它们区分为数学的(数量的、体积的、空间的、静态的)与力学的(力量的、能量的、动力的、动态的)两类,实际上两者常交融并存。艺术作品可以把这两方面的表现融为一体,以人格心灵的崇高为内容,以物体景象的崇高为形式,使震撼人心的威力更为凝炼集中。
中国的崇高
中国美学中的崇高 在中国的传统美学中,崇高或壮美常用“大”来表述。它侧重在主体方面、社会价值方面,而不是对象方面、自然状貌方面。孟子把他所强调的人格美称为“浩然之气”。在对个体人格的评价中,他提出善、信、美、大、圣、神六个等级,提到“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他所说的“大”,比一般的美在程度上更鲜明强烈,在范围上更广阔宏伟,是一种辉煌壮观的美。
象孔子歌颂尧的功业时所说的“巍巍”、“荡荡”、“焕乎,其有文章”。这样的崇高概念与西方传统美学中的概念相比,侧重点显然不同,但如果把这种品格同有关的遭遇联系起来考察,所涉及的对象世界中同样包含引起忧患困苦的因素。孟子在论及理想人格的成长过程时曾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造成这些遭遇的对象世界的特征,与西方美学所讨论的崇高特征仍是相近的。
西方的崇高
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把崇高与美严格区别开来的,是英国的E.博克(1729~1797)。他在《我们关于崇高与美的观念的起源的哲学探讨》一文中提出,崇高感情的根源是“自我保全的冲动”。博克认为,当我们遇到痛苦和危险时,就自然产生一种以保全自己为目的的反抗力量,由于痛苦和危险的消除而产生的欢欣之情不同于积极的快感,凡是能引起这种以痛苦为基础的欢欣之情的东西,就是崇高的。康德从博克的提法中引申出崇高与美的最重要的内在区别。康德认为,崇高感是一种只能间接产生的愉快,它先经历一种生命力在一瞬间受到阻滞的感觉,然后立刻又继之以生命力的更强烈的迸发,它在想象力的运用上是很严肃的,包含着惊讶和崇敬;崇高的对象固然可以引起恐惧,但崇高感毕竟不是起于恐惧,我们之所以把威力强大的对象称为崇高,并不是因为它可怕,而是因为它把我们的精神力量提高到超出平常的尺度,使我们在内心里发现另一种抵抗力,使我们有勇气去和自然界的这种表面的万能威力进行较量;我们的理性能力里有一种非感性的尺度,把无限性作为单位包括在它下面,与它相比,自然界的一切都变得渺小,因此在我们心中就发现一种对自然界的优越感。康德强调人类本身的伟大,但没有把人类本质力量理解为物质生产实践,而将它归结为心灵的理性。他在《判断力批判》中说:“崇高不存于自然界的任何物内,而是内在于我们的心里”;“崇高只须在我们内部和思想的样式里去寻找根据,这种思想样式把崇高性带进自然的表象里去。”其实人类物质性的实践才是崇高感的真正根源。
英国的另一些美学家不承认恐惧和痛苦在崇高体验中的作用,认为崇高感是伟大引起的。J.拉斯金认为,崇高是伟大在感情上所产生的效果,它可以是物质的、空间的、力量的、品德的或者美的;J.萨利(1842~1923)认为崇高感是由广博无垠的表象或理想的启示所激发起来的一种特殊感情;A.C.布拉德雷(1851~1935)认为崇高的主要特征是一种精神上或物质上的伟大,我们在想象的同情中与这种伟大契合一致,任何以崇高来打动我们的东西都产生出一种伟大的印象,这种伟大也可以是些平凡的事物。
按照移情说美学观点,崇高感是同主体的精神力量相通的。一些学者认为,崇高体验的特征是某种具有明晰而又简单的形式的强有力的东西,它必然含有把自我投射到对象中去的意义,而力量就等于伟大,因为观赏者总是把空间的体积转化为精力和威力;崇高感毫无例外地是对于人们自己力量的一种感觉,是人们自己意志力量的扩张;人们把这种力量自发地投射到对象中去,最先创造崇高感的强力和威力,在自然界中对人们显现为自然力量的符号和标志,在建筑中显现为抽象形式的震撼力量,在音乐中显现为在旋律中的那种兴奋和努力的扩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