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16:01
崔兴民,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1.12--1976.06 锦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1976.06--1986.12 锦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中队长、副股长、副科长(其间:1983.09--1985.07在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86.12--1995.02 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处长(其间:1990.08--1992.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5.02--1997.08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政委
1997.08--1998.07 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局长
1998.07--1999.12 凌海市公安局局长
1999.12--2002.03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8.09--2000.07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科社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2.03--2004.01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巡警支队政委
2004.01--2004.08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防爆支队政委
2004.08--2009.06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
2009.06--2010.04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县级)
2010.04--2011.01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2011.01—2013.01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01-- 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