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1 00:53
崔永洪,男,汉族,1966年9月生,山东诸城人,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1986.09-1990.07 黑龙江大学历史系档案专业学生
1990.07-1992.12 黑龙江大学学生处科员
1992.12-1993.12 黑龙江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1993.12-1994.12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1992.01-1994.07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4.12-1998.04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1995.04助理研究员)
1998.04-1999.04 黑龙江大学历史系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
1999.04-2001.03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干事
2001.03-2001.11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副主任
2001.11-2002.05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副主任、助理审判员
2002.05-2005.03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教育处处长
2005.03-2008.06 黑龙江省委第三巡视组正处级检查监察员
2008.06-2010.11 黑龙江省纪委纠风室副主任(2006.09-2009.07黑龙江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0.11-2013.08 黑龙江省纪委纠风室副主任兼指导处处长
2013.08-2014.07 黑龙江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4.07-2015.01 黑龙江省纪委副厅级干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5.01-2016.11 黑龙江省纪委副厅级干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2016.11-2017.12 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12-2021.12 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12-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主持省司法厅全面工作。负责戒毒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分管戒毒一处、戒毒二处、戒毒三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联系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1月20日,因因工作岗位变动,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2023年3月2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崔永洪为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