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7 17:16
崔洪,字良伯,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县)人。晋武帝在位年间,崔洪为御史治书。当时长乐冯恢的父亲为弘农太守,爱小儿子冯淑,想把爵位传给他。冯恢父亲去世,冯恢服丧期满,便回乡里,用草编织成简陋的房屋,假装成哑巴,冯淑得以继承。冯恢开始做官为博士祭酒,散骑常侍翟婴推荐冯恢,说他有高尚的操行,超凡脱俗,有古烈士之风。崔洪上奏说,冯恢不能带头履行儒者的品德操行,令学生在左右轮流值班,虽有让侯的小善,却不能说盖世无双,翟婴是华而不实之流。于是免翟婴的官,朝廷大臣都害怕他。不久,任尚书左丞,当时人评价他说:“丛生荆棘,来自博陵。在南为鹞,在北为鹰。”担任吏部尚书,选官公平,没有私下求情的。推荐雍州刺史郤诜代替自己任左丞。郤诜后来检举崔洪,崔洪对人说:“我推举邵丞而他反而弹劾我,这是挽弓射自己。”郤诜听说后说:“过去赵宣子以韩厥为司马,韩厥却以军法杀了宣子的仆人。宣子对各位大夫说:‘可以祝贺我了,我选韩厥是要让他尽责任的。’崔侯为国选才,我以才被选,只以官职为重,都表现得很公正,为何要说不公道的话?”崔洪听说后很看重他。
崔洪口不言财物,手不握珠玉。汝南王司马亮有次宴请大臣,以琉璃钟行酒。酒到崔洪处,他不拿。司马亮问原因,回答:“想到握玉不能快走的缘故。”但因违背常理,所以是诡辩。弘农杨骏被杀,崔洪与都水使者王佑亲近杨骏,因牵连坐罪被黜落。后任大司农,在任上去世。
《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十五》。
崔洪出身博陵崔氏,世系如下:
曾祖:崔皓。
祖父:崔质。
父亲:崔赞,曹魏吏部尚书、左仆射。
儿子:崔廓,西晋散骑侍郎。
孙子:崔遄。
曾孙:崔懿,后燕秘书监。博陵崔氏,东汉以来家世非常显赫,唐显庆四年(659年),李治下禁婚诏,禁止“七姓十家”互相通婚,前燕崔懿八子崔连、崔琨(崔暹)、崔格、崔邈、崔殊、崔怡、崔豹、崔侃后裔均位列禁婚家“七姓十家”。另外,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其中包括博陵崔氏大房(始祖崔连)、第二房(始祖崔琨)、第三房(始祖崔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