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纪

更新时间:2023-09-04 00:56

崔纪(1693-1750)初名珺,字南有,山西永济人,清朝官吏。年幼丧母,哀毁如成人。事父及后母孝。康熙五十七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迁国子监司业,以母忧归。服阕,补故官。三迁祭酒。

人物介绍

崔纪(1693-1750)初名珺,字南有,山西永济人,清朝官吏。

康熙五十七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迁国子监司业,以母忧归。服阕,补故官。三迁祭酒。

主要事例

乾隆元年,提督顺天学政。雍正间,采安徽学政李凤翥、河南学政习俊、浙江学政王兰生条议:每岁令诸生五人互结,无抗粮揽讼;诸生有事告州县,当先以呈词赴学挂号;为人作证及冒认命盗案,先革后审;诸生殴杀人及代写词状,加常罪一等;已斥诸生不许出境;诸生欠粮,必全完乃收考。纪疏请罢之。又定诸生月课三次不到,详革,纪请改一年;诸生完粮,上户限十月,中、下户限八月,纪请改岁底。下部议行。迁詹事,再迁仓场侍郎,署甘肃巡抚。

二年,移署陕西巡抚。疏言:“陕属平原八百馀里,农率待泽於天,旱则束手。惟凿井灌田,实可补雨泽之缺。臣居蒲州,习见其利。陕属延安、榆林、邠、鄜、绥德各府州,地高土厚,不能凿井。此外西安、同州、凤翔、汉中四府并渭南九州县最低,渭北二十馀州县地较高,掘地一二丈至六七丈,皆可得水。劝谕凿井,贫民实难勉强。恳准将地丁羡银借给充费,分三年缴完。民力况瘁,与河泉自然水利不同。请免以水田升科。”上谕曰:“此极应行之美举,当徐徐化导,实力奉行,自不能视水田升科也。”擢吏部侍郎,仍留巡抚,寻实授。纪疏言:“陕西水利,莫如龙洞渠,上承泾水,中受诸泉。自雍正间总督岳锺琪发帑修濬,泾阳、醴泉、三原、高陵诸县资以灌溉。惟未定岁修法,泾涨入渠,泥沙淀阏,泉泛出渠,石罅渗漏。拟於龙洞高筑石堤,以纳众泉,不使入泾。水磨桥、大王桥诸泉亦筑坝其旁,收入渠内。并额定水工,司启闭。”均从之。陕西民惮兴作,言纪烦扰。上令详勘地势,俯顺舆情。

三年,命与湖北巡抚张楷互调,时报新开井七万馀,上令楷察勘。楷言民间食其利者三万二千馀,遇旱,井效乃见。民益私凿井,岁岁增广矣。纪至湖北,自陈不职,部议降调。上谕曰:“纪在陕西凿井灌田,料理未善,致反贻民累。惟其本意为民,命从宽留任。”

五年,总督德沛劾纪以公使钱畀护粮道崔乃镛,上又闻纪以淮盐到迟,令民间暂食私盐,谕纪自列,纪疏辨,下部议,降调。六年,再授祭酒。九年,督江苏学政。以父忧归。十四年,起授山东布政使。以东省贫民借官谷累百万石,请视部定价石六钱,收折色,纾民力。十五年,命以副都御史衔再督江苏学政,力疾按试。旋卒。

纪潜心理学,上亦闻之,再任祭酒,召见,命作太极图说。历官所至,以教养为先。遇事有不可,辄艴然曰:“士君子当引君当道,奈何若是?”

名言

“士君子当引君当道,奈何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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