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0 19:21
川陕革命老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四方面军在川陕边界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第二大苏区,为中国革命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和巨大牺牲。为支持川陕老区加快发展建设与脱贫攻坚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编制了《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2016年7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文件。文件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原则同意《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国务院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6〕120号
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6〕14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机遇,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坚持内生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川陕革命老区人民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和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大对川陕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6年7月10日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出台,标志着支持革命老区“1258”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指导意见、2个区域性政策意见、5个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8个涉及革命老区的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川陕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四方面军在川陕边界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第二大苏区,为中国革命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和巨大牺牲。为支持川陕老区加快发展建设与脱贫攻坚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编制了《规划》。《规划》的实施,对于探索贫困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路子、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补齐扶贫开发“短板”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规划》主要内容,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同志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规划》 的突出亮点是什么?
《规划》是国家支持革命老区“1258”政策体系中最晚出台的一个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应该说,也是我国重点革命老区规划的“收官之作”,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确立了老区5大战略定位。即努力把川陕革命老区打造成为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协同推进的示范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通道,清洁能源、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红色文化传承区,生态旅游目的地,以及秦巴山生态文明先行先试区。
二是构建“三带三走廊”空间布局。即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主要交通通道,着力构建西安-汉中-巴中-南充-重庆/成都、西安-汉中-广元-绵阳-成都、西安-安康-达州-重庆三个经济带,以及兰州-广元-巴中-达州-万州、成都-南充-达州-万州、汉中-安康-商洛三条经济走廊。
三是以综合改革试验区为重要平台。即在原川陕苏区核心区域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统一协调合作平台,在创新行政管理、基础设施投融资、资源开发、扶贫开发、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赋予试验区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职能。着力打破行政界线分割,培育建设区域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二、《规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规划》从7大方面提出了区域振兴发展与脱贫攻坚重点任务:
一是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主要完善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以供水和大中型水库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强化以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为主的能源保障,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促进资源开发与特色产业发展。主要是发展特色农林业,推动天然气、石油等优势资源有序开发,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推进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是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精准扶贫工程促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四是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主要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大优抚力度。五是推动区域合作与改革开放。重点是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加强区域协作联动、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六是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主要是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七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主要是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等。
三、《规划》明确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规划》主体围绕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从八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财政政策。加大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增加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支持范围。二是金融政策。继续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加大革命老区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革命老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是投资政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国家在老区贫困地区安排的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四是土地政策。在满足城镇化需要的基础上,允许老区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相关收益支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易地扶贫搬迁。五是资源开发政策。合理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区矿产、油气资源开发收益地方留成比例,强化国家资源开发对老区当地发展的拉动效应。六是生态补偿政策。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以汉江、嘉陵江、渠江等流域为重点,推动上下游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七是帮扶政策。鼓励东部对口帮扶省份组织经济强县与扶贫协作省份的老区贫困县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建立省内发达市、县与贫困老区县的结对帮扶机制,“百县万村”专项活动、“千企千村”帮扶示范工程等,优先在老区开展。八是干部人才政策。加大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东部发达地区与老区干部双向挂职、交流任职工作力度。增加老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名额。
四、下一步如何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规划》要求,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创新体制机制,确保《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做好《规划》与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中央支持老区发展建设的牵头单位,将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推动《规划》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