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3-12-23 20:14

巢湖市民政局是负责巢湖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招以定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率头拟定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

(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市乡、镇、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报批;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承办乡镇边界争议的调处,协助调处相部市(县)边界纠纷。

(五)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指导福利事业管理,组织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按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部门

办公室

职责:办公室(老干部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车辆、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宣传、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普法教育;拟订民政系统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

行政审批科

职责:负责受理审批、审核和转报上级机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组织、协调现场勘察,参与多部门的联合审批;负责在中心窗口的基础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窗口规章制度;负责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咨询、协调、督查工作。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职责: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老年人、孤儿、残疾人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福利机构内孤儿、弃婴涉外送养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新办福利企业申报及市本级福利企业年检工作;指导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的救济工作,拟定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全市弃婴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和殡葬单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拟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政策办法;按照管辖权限承担相关登记管理工作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察市级社会团休、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科

职责: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部门预决算及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并监督审查;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资、基建、技术改造贷款等计划落实情况。

救灾救济科(生产救灾办公室)

职责: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开展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司法、住房、教育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上海下放居民的救济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地名办公室)

职责: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政策创新;指导开展城乡社区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社区专职、兼职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做好城乡社区图书室援建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办法;拟定行政区域总体规划;承办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市县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研和境内乡村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编制全市行政区划图和乡村行政区域界线详图;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公告;承担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信访室

职责:12345政府热线办理;各级转、寄、送的信访件办理;信访人员接待登记;各网站信访回帖办理;其它信访工作有关事项。

人员编制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为股级规格,其中复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主任、地名办公室主任、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按副科级配备。市老龄委办公室、低保中心属民政局代管。

党、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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