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校联盟

更新时间:2024-05-16 19:50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校联盟”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七所高校于2017年6月发起成立。联盟发起单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发展历程

2017年6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校联盟(G7联盟)成立大会暨2017部属高校教育事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召开。

该联盟的成立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7所高校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主动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挑战的集体宣言,主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的共同行动。联盟将秉持“政策研究、资源共享、改革创新、协同发展”的合作原则,通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共享优质办学资源,共同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共同引领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

联盟机构

理事会

联盟设立理事会,为联盟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成员由各联盟高校校长组成。理事长由联盟高校校长按照理事会确定的顺序轮值担任,任期一年。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轮值高校负责召集并组织召开。如有重大事项,轮值高校可以召集临时会议。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及联盟内部管理制度;

(二)审定联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推选下一届轮值高校;

(四)领导秘书处及各专项工作联盟开展工作;

(五)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项。

秘书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暂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秘书处为联盟日常办事机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哈工大、轮值高校各1名),秘书处成员由各联盟高校党政办公室领导人员及各工作联盟负责人组成,人选名单须经理事会会议通过。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理事会决策事项的督促检查;

(二)联盟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

(三)协调各专项工作联盟开展合作;

(四)联盟的其他日常工作。

同时各联盟高校指派一名工作联系人,在秘书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的处理。

专项工作联盟

根据合作主题设立专项工作联盟。专项工作联盟在理事会的领导和秘书处的协调下开展工作。专项工作联盟实行例会制度,一般安排在两次理事会会议之间召开,以落实理事会会议做出的相关决策为主要内容。专项工作联盟会议由各专项工作联盟自发组织,并邀请工信部相关司局和联盟秘书处人员参加。

联盟成员

合作交流

合作主题

联盟合作主题分为思想政治、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招生就业、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每一主题由一所联盟高校牵头,其他高校参与,可包含若干具体合作项目,各联盟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秘书处及理事会提请新增合作主题,核准后实施。专项工作联盟牵头高校每4年重新申报调整,报秘书处及理事会备案。

合作方式

联盟合作主要包括联盟及各专项工作联盟组织的合作活动。同时,联盟鼓励部分联盟高校之间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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