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9 00:56
工商食官是商周政府占有工商业者并进行垄断性经营的制度。《国语·晋语四》:“工商食官。”韦昭注:“工,百工。商,官贾也。《周礼》 府藏皆有贾人,以知物价。食官,官廪之。”在西周,王室和各诸侯国拥有各种手工业作坊,占有大量手工业者即“百工”,并设工官管理。作坊内设有监工,督促众工劳动;生产用料及食宿皆由官府提供,按工师设计的官方“图程”生产各种器物,“工有不当,必行其罪”。
制度简介
工,百工;
商,官贾;
食官,靠官府所给的粮食而生活。
即将商人集中起来,设官统一管理,为他们提供衣食,驱使他们为政府服务,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