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更新时间:2023-11-08 18:32

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是为了计算工程成本而确定的归集和分配各项施工生产费用的工程。划分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具有独立的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依据,并结合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有以下工程可作为成本核算对象:(1) 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2) 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各施工单位都应以同一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各自核算自行完成的部分。

(3)工程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4) 同一建设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竣工时间相接近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5)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竣工时间相接近,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6)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以一个单项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或将同一施工地点的若干个工程量较小的单项工程合并为一个成 本核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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