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7 13:54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其作用是为企业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工资指导线测算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它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企实现工资总额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国企收入分配具有约束作用。
2014年6月17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湖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新疆、四川、辽宁等共10个省(区、市)发布了2014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在这14个地区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湖北的基准线最低,为10%。其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值得注意的是,与2013年相比,多地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出现了下调。
2014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北京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14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即基准线)为12%,最高水平(即上线或预警线)为16%,最低水平(即下线)为4.5%。
截至2015年6月24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等8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在这8个地区中,新疆的基准线最高,为12%;在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均为18%,并列第一;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最高,为5%。
截至2018年10月21日,至少已有甘肃、海南、天津、山西、江西、福建、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吉林、安徽、云南、上海等15个省份公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通过对比15省份2017年与2018年的数据发现,除上海(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不明确)外,今年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有所上调。
截至2019年11月2日,至少已有14个省份发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给员工涨工资提供了参考依据。在工资增长的上线方面,天津、山西、贵州、陕西、宁夏、辽宁等地达到了12%,为最高。其中,北京、上海、山东、江西未设定上线。
媒体报道,近日全国多个省市公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2013年相比,其中近半数省市工资指导线涨幅出现了下调。
针对此事,那些一贯认为中国不刺激房地产就存在崩盘风险的“挺楼派”认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调代表着中国经济正在衰退,如果再不采取刺激政策,很有可能造成大面积的失业。不知是出于缺乏经济概念常识,还是在故意地危言耸听,在当前的经济增长依然维持在7.5%左右的中高速增长时期,竟然有人借机提出“衰退”一词,真是惊人。
不可否认,今年以来,经济增长速度确实存在持续回落的现象,但市场达成的共识无非是“增速下滑”、“回落”等说法。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日前提出,目前中国正处于三期叠加的阶段,一是经济增长换挡期,二是结构调整的阵痛期,三是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在这个阶段,短期经济运行中出现一点问题,比如增速下滑零点几个百分点,“不必大惊小怪”。
截至2021年11月8日,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发布了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包括江西、山西、陕西、福建、山东、西藏、天津、甘肃、湖南、四川、新疆、吉林、辽宁、内蒙古14个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