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0 22:39
巨潮100指数(简称巨潮指数)——中国最具有影响力的100家主板上市公司的股票组合
1.为证券市场投资者提供评价股票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和尺度 。
2.为基金管理公司被动型投资的指数基金提供了可跟踪的对象。
3.为管理机构提供观察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的有效统一指标。
4.提供可交易的指数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以满足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5.巨潮100指数的成份股是从沪深两市选取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100只股票,这些领先驱动股的阶段性 走势通常都领先于市场,带动相应板块和行业群,并能进一步影响到市场运行,对于市场未来热点及潜在热点所在,极具指导价值。
6.巨潮100指数拥有第一只涵盖沪深两个市场的跨市场指数的独特性,加之合适投资管理的100只成份股数量,很适应成为很多机构投资者被动式投资跟踪的目标,已经授权融通基金发行巨潮 100 指数基金。
(一)入围标准
1.巨潮 1000 指数成份股;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并且经营状况良好;
3.一段时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二)成份股选样方法
在巨潮1000 指数成份股里,计算个股的平均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3:1 的权重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前100 名的股票,构成巨潮100 初始成份股。
(三)成份股定期调整
1. 定期调整时间
巨潮100 指数成份股实行半年定期调整,定于每年5 月及11 月第一周公布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当月20 日(含20 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开始实施,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交易日。
2. 样本调整原则
先对入围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再按下列原则选股:
排名在成份股样本数量的 70%之前的股票按顺序入选成份股;
按原成份股优先的原则,将排名 70%-130%的入围股票根据原成份股优先的原则按顺序补足成份股数量。
1. 基日
巨潮100 指数以2002 年12 月31 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0,2003 年1 月2 日开始发布。
2. 计算公式
巨潮100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编制,自基日后,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Σ(成份股实时成交价×成份股权数)÷Σ(成份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成份股权数))
在上述公式中,成份股指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子项和母项中的权数是相同的,以成份股流通股本数为权数。子项中的乘积是成份股的实时流通市值,母项中的乘积是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流通市值,Σ是指对纳入指数计算的成份股的实时流通市值进行汇总。
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开市后用成份股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数,其后在交易时间内用成份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收市后用成份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成份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成份股暂停交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巨潮100 指数的调整计算是根据不同情况,在开市前对指数实时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数据项分别或同时进行调整。
1.调整成份股的范围
即调整子项和母项中Σ的汇总范围,将某股票纳入(剔出)指数的计算,在实施当日,用新的成份股计算指数。包括:
(1) 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定期综合考虑成份股市场规模、交易活跃程度、规范运作情况等因素,重新排序,确定剔除和纳入成份股。
(2) 成份股暂停或终止上市的,从暂停或终止上市之日起,将相应成份股从指数计算中剔除,剔除后造成的样本空缺于定期调整时补足。
(3) 若成份股样本公司因重大违规行为(如财务报告重大造假)而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交易的,将依据巨潮指数专家委员会的决定将其在指数样本中及时剔除,剔除后造成的样本空缺于定期调整时补足。
2.调整母项中某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指在某成份股的市场价格出现除权现象时,在除权除息日将母项中该成份股的股权登记日收市价更新为除权参考价,包括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配或配股、转增以及其他除权情况。除权参考价以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为准。
3.调整子项和母项中某成份股的权数即 A 股可流通股数
(1) 成份股公司进行权益分配,在送股、转增上市当日,根据实际送股、转增数量对相应成份股的权数进行修正。
(2) 出现公司国有股或法人股直接上市交易或经配售后上市交易、成份股公司增资发行新股、成份股公司回购股份、成份股公司配股及导致巨潮系列指数流通股数变化的其他情况的,在每月第二个交易周星期一(如遇非交易日顺延至交易日),对上一月成份股流通股本数变化做统一调整。
(3) 如成份股在尚未调整上述第(2)项的流通股变化之前,又发生了送股、转增等需要即时调整流通股本的情况,则在送股、转增除权除息日,一并调整上月发生而尚未调整的其它类型的流通股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