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图巴根

更新时间:2024-01-05 21:29

巴图巴根(1924年10月~2012年9月9日),男,蒙古族,吉林省镇赉县莫莫格乡人,高中文化,1945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原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六、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第四至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三、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八大、十四大代表,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

人物履历

1923年10月,出生于吉林省镇赉县。

1942年,毕业于嫩江省赉北县才立屯上公立小学。

1942年,在内蒙古乌兰浩特育成学院学习。

1945年,在王爷庙参加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为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的创始人之一。

1945年10月,任乌兰浩特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执行委员会委员、总务部部长、呼伦贝尔盟本部秘书长。

194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兴安盟喜扎嘎纳尔旗(科尔沁右翼前旗)减租减息群众工作团副团长,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团委部长。

1947年1月~1949年3月,任内蒙古人民自卫军第五师政治部副主任兼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呼伦贝尔盟骑兵独立九团政委(1947年5月,参加自治区成立的“五一”会议,当选为临时参议会议员)。

1949年3月~1949年12月,任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委委员,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呼伦贝尔盟委员会书记。

1949年12月~1954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宣传部副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宣传部部长,中共甘肃省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工委第二书记。

1954年5月~1955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55年1月~1956年1月,任甘肃省阿拉善蒙古自治州(今内蒙古阿拉善盟)工委第二书记。

1956年4月3日,国务院决定将甘肃省巴彦浩特蒙古自治州和额济纳旗合并,组成巴彦淖尔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1956年11月6日~1966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委第一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1966年7月~1973年10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委第一书记、市长,巴彦淖尔盟盟委书记。

1973年10月~1979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盟委第一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1979年11月~1982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区农委副主任。

1982年11月~1983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83年3月~1989年12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1983年,兼任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宁夏、辽宁、吉林、黑龙江“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组长)。

1988年6月~1993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3年5月~1998年3月,任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2001年2月,离职休养。

人物逝世

2012年9月9日14时03分,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六、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巴图巴根同志,因病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89岁。

2012年9月15日上午,巴图巴根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社会评价

巴图巴根同志青少年时期就怀有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1945年,他带着为民族解放的满腔热情投身于革命,在党的培养下,在斗争中成长起来。从青年时代开始走上领导岗位,直至成为省级领导干部。他政策理论水平高,领导工作经验丰富,组织领导能力强。在近7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鞠躬尽瘁,为自治区的各项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巴图巴根同志在呼伦贝尔盟工作期间,积极开展青年团的组织建设,重视加强部队政治整训和思想教育,组织开展牧区民主改革,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工作。在巴彦淖尔盟工作期间,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克服“左”的干扰,坚持以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主,大力加强农牧业生产,积极开展水利基础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步伐,促进了巴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58年,根据国家国防科研事业的需要,积极做民族上层工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调整优良牧场支援国防基地建设,为国家国防事业作出了贡献。在伊克昭盟工作期间,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推进全盟国民经济建设,重点加强治理沙害、推广水利、科技兴农等工作,全面推行农牧业生产责任制,大力发展工业,引进先进技术建立大型羊绒加工企业;“文革”后期和“文革”结束后,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拨乱反正,彻底平反冤、假、错案,迅速恢复工农牧业生产,有力促进了全盟的稳定和发展。

巴图巴根同志在盟市委书记的岗位上工作时间长达25年,1979年又走上了自治区领导岗位。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担任领导期间,善于从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贯彻落实“林牧为主、多种经营”的农牧业生产方针,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改革,积极推行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和牧区草畜双承包责任制,着力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强草原建设,大力提倡种树种草,巩固了我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推动了农牧业的健康发展。巴图巴根同志始终保持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良传统,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10年间,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把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推进经济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决定、法律实施的监督和工作监督、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没,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离职休养后,巴图巴根同志依然一如既往地关心国家大事,关注自治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大工作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崇高理想。

巴图巴根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文化大革命”期间,巴图巴根同志受到严重摧残、迫害,但他没有屈服,没有承认“新内人党”问题,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对林彪、“四人帮”集团进行了坚决抵制,保护了一批干部群众。

巴图巴根同志是我们党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者和民族团结的模范。他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事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地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祖国统一的行为。他身体力行,坚持五湖四海,自觉维护党内团结和干部队伍的团结,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处处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高举团结和建设的旗帜,为巩固和维护自治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内蒙古作出了重要贡献。

巴图巴根同志始终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建设。在担任“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组长期间,大力加强蒙古语文的科学研究,积极推广蒙古语文在民族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以及社会生活等领域中的广泛运用,对完善民族语文政策、发展民族语文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倾注大量心血主持编撰了《蒙古学百科全书》,直至晚年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关注、指导、督促编写工作,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文化强区作出了不懈努力。

巴图巴根同志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终身践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服从党的安排,遵守党的纪律,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了内蒙古的建设事业。他重视理论学习,始终坚持研究和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注重调查研究,始终保持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他坚持真理,公道正派,襟怀坦荡,清正廉洁,生活俭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深受各族干部群众的爱戴和敬重,在干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

一心为民

1956年4月3日,国务院决定将甘肃省巴彦浩特蒙古自治州和额济纳旗合并,组成巴彦淖尔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1月6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委员会正式成立,年仅33岁的巴图巴根被任命为巴盟盟委第一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57年,阿拉善出现解放后的首次大旱灾,巴图巴根深入灾区考察灾情,与基层干部和老牧民座谈,研究抗灾保畜办法。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奋斗,终于取得了抗灾保畜工作的全面胜利。他不遗余力地抓牧区饲草料基地建设,组织风沙育草和人工飞播,坚持以牧为主多种经营,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力度,增加牧民收入。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呼吁,加大投入改善阿拉善生态环境,提出了引黄河水开发孪井滩、引黄河水入巴彦浩特、开发治理乌兰布和沙漠等问题,并一直关心和支持阿拉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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