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制宪议会

更新时间:2023-11-16 23:43

巴基斯坦制宪议会,巴基斯坦独立初期的立法和制宪机构。

根据“蒙巴顿方案”,英属印度立法议会分为印度自治领立法议会和巴基斯坦自治领立法议会。巴基斯坦第一届制宪议会成立于1947年7月26日,由69名成员组成:东孟加拉省41名(其中29名穆斯林,12名非穆斯林),西旁遮普省17名(其中12名穆斯林,3名印度教徒,2名锡克教徒),信德省4名(3名印度教徒,1名其他代表),西北边境省3名(全为穆斯林),阿萨姆锡尔赫特县3名(全为穆斯林),俾路支斯坦1名(穆斯林)。首次会议于1947年8月10日在卡拉奇召开,11日选举穆罕默德·阿里·真纳任主席兼总督。1948年5月23日,通过将信德省省会卡拉奇作为巴基斯坦自治领首都的决议。1949年至1954年,从事宪法的起草准备工作。1954年10月24日被古拉姆·穆罕默德总督解散。1955年6月21日组成第二届立法议会并于1956年2月29日通过巴基斯坦第一部宪法。同年3月23日宪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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