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9-25 20:55

巴彦淖尔市中院前身为绥远省人民法院陕坝分院,成立于1950年,1953年更名为绥远省人民法院河套行政区分院,1958年改为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1967年实行军管,1972年恢复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改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简介

全市有7个基层法院, 33个人民法庭,年均受理各类案件22000件左右,其中中院1800余件。近三年的受案数年均递增5%左右,列盟市法院第5位。全市法院现有干警844人,其中有政法专项编制818个,实际在编766人,其余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干警152人,占总人数19.8%;中共党员664人,占86.7%。

机构设置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政治部 办公室 研究室 监察室 司法事务管理科 法警支队 网络管理科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审判管理办公室 立案一庭 立案二庭 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 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审判监督庭 执行局

法院建设

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以“快速崛起,争创一流”为目标,昂扬进取,扎实工作,在自治区高院对全区中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巴彦淖尔市中院获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进入了全区法院第一层面,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在既往成绩基础上,巴市中院继续坚持 “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快速崛起,争创一流”奋斗目标,提出“降低三率”(即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和信访申诉率),“提高三率”(即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调撤率)的审判工作思路,确立了“稳中求进、‘保四争三’”的具体目标,以提升法院队伍的能动力、亲和力和公信力为突破口,强力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现任领导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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