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法则

更新时间:2023-11-06 12:39

市舶法则是元代海外贸易条例。先后颁布两次。第一次于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共23条; 第二次在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计22条。主要内容有舶商出海手续,检查办法,抽分抽税比例,禁止出口的货物种类,外船,外商来元的处置办法等。前后两次颁布的法则大体相同,但前一次规定7处港口设立市舶司,后一次减为3处,并把抽分比例提高一倍。

元代管理海外贸易的规章。是中国在总结唐、宋海外贸易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管理海外贸易的系统化和文字化的规章。形成于至元年间(1264-1294)。

起初称为《整治市舶司勾当》,其后又经修订,取名《市舶法则》。共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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