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0 15:50
师范讲习科,中国小学教员进修机构。原名“小学教员讲习科”。1915 年改此名。附设于师范学校。分为:(1)小学副教员讲习科,招收身体健全、品行端正、高等小学毕业或有同等学力者,学习 1 年以上,以养成小学副教员;(2)小学正教员讲习科,招收身体健全、品行端正、有国民学校副教员许可状或有同等学力者,学习 2 年以上,以养成小学正教员。
(3)蒙养员保姆讲习科, 为欲任保姆者而设,另有规定;(4)欲养成手工、农业等专科正教员时,亦得设讲习科。各科具体规程,由省行政长官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