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7 21:18
希伯来文化整体来说就是希伯来人(即犹太人)所创造的文化。希伯来文化对中世纪甚至是现在的欧洲影响都很大,马修·阿诺德在一个世纪前就指出:“希伯来文化和希腊文化-----我们的世界就在这两极之间运动。”他把希腊文化的精髓界定为“如其实际地观看事物”,把希伯来文化的精髓界定为“品行与服从”。对真理的渴求、明晰的头脑、敏锐的洞察、深刻的判断------这就是希腊文化。希伯来精神则追求公正、要求道德完善、坚持需求人们的行动准则。而这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最严重的莫过于16世纪新教兴起后对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狂放的思想和情感的谴责。
法律并不是希伯来文化的核心。
位于核心的是法律的基石和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即使最符合法利赛人传统的法律也不过是一个空壳。这里,我们不得不撇开阿诺德进行思考。当然,正是法律——法律的礼仪及戒律的绝对约束性——使犹太人社区团结在一起战胜多少世纪的苦难并免遭天绝。但是如果我们回溯到希伯来人的源头,回到《圣经》向我们展示的人,我们就会看到,作为道德法律的基础,还有某种更为原始、更为根本的东西。为了看到这种东西,我们必须重新研读“约伯记”,用一种能使我们撇开阿诺德并回到我们自己的时代的方式重读这一章,带着一种关于那些表现在这一章中人的原始或最初存在方式的历史感来重读它。对于早先的人来说,“约伯记”的结果并不象对我们这些后来的读者这样是一种意料中的必然结局。
对于后来的读者,多少世纪的熟识和健忘已经冲淡了人与上帝的冲突这一叙述核心的强烈性质。对于早先的人来说,第一次超越他的宗教的惯常戒律,看到约伯直面他的创造者并要求公正的待遇,有一种普罗米修斯式的兴奋感。在希腊人那里,与此相当的阶段,是开始对诸神以及他们的特点进行批判性的和哲理性的思考的阶段,是第一次以理性的意识为工具来检验一种迄今一直是传统的和尊崇仪式的宗教的阶段。然而,希伯来人并不是以理性的方式去进行的,而是以充满丰富而又强烈的感情的完整的人,约伯,与不可知的和不可抗拒的上帝的对立来进行的。同时,约伯最终的出路也不在于合乎理性地解决这一问题,就如同在生活中也并非如此一样,而在于完整的人的改变和转换。约伯同上帝的关系,用马丁·布伯的话来说,是一个我与一个你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要求每一个存在者面对保持着完整的对方,这不是两个理性的心灵的对立,各自要求一种能使理性满意的解释。约伯同上帝之间的关系,是存在水平上的关系,而不是理性水平上的关系。后来的西方哲学传统使我们熟知的那种意义上的理性怀疑,从未进入约伯的心灵,即使在他的反抗突然爆发时也不例外。他同上帝的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信仰的关系,尽管这种信仰具有反抗,愤怒,沮丧和迷惘等不同的形态。约伯说,“尽管他要杀我,可我仍要信赖他,”但是他下面还说了半句话,而这半句话一般并不象前半句那样引起我们的注意,“但是在他面前我要保持我自己的作法。”在他的上帝面前,约伯就象虚无一样,而他在面对上帝时保持了自己的个性(“他自己的作法”)。
当约伯的信仰处于许多不同的形式和转变过程时,他很接近于那些损坏,辱骂、唾弃某种不再喜爱的神祇的形象的原始人。与此相似,在“诗篇”89中,大卫因耶和华使他的人民遭受种种苦难而对他进行非难。毫无疑问,在这里我们处于历史上的这样一个阶段,由于信仰如此真切,它甚至允许人要求上帝做出解释。这是一个接近原始的阶段,但同时又从原始有了相当的进步:因为希伯来人增添了一个新的因素,信仰,从而使单纯的原始人对神祇的愤慨内在化了。如果信仰是完全的,它就敢于表示自己的愤怒,因为信仰是完整的人与他的上帝相通所在,因而一定能够包括人类存在的所有方式。
信仰就是信赖,至少最开始时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所说的信赖某某人的那种意思。作为信赖,信仰是一个个人同另一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信仰首先是信赖,其次才是信奉,信奉教规、教义以及后来的宗教史用来模糊信仰这个词最初含义的宗教教条。作为信赖,就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公开、坦诚而言,信仰并不涉及任何有关其相对于信仰和理性的地位这类哲学问题。可以这么说,那一问题只是后来当信仰变成需要论证的命题,通过供述、教义和体系加以表达时才产生的。作为人类存在的一种具体方式的信仰,先于作为对一个命题的理智的赞同的信仰,就好象作为人类存在的一种具体方式的真理先于任何命题的真理一样。此外,这种包括对人的愤怒和沮丧,人的骨骼和内脏——一句话,完整的人——的信赖,还不曾允许将心灵同肉体分离开来,将理性同人的非理性的那一半分离开来。在“约伯记”和“诗篇”中,人就是血肉之躯的人,而对于他作为一种生灵的存在则反复地以种种活生生的形象来加以描述:
“请记住,我恳求你,是你用泥土将我做成,你是否还要将我化为尘土?
你不是把我象牛奶一样泼出来,又把我凝结得象块干酪?
你为我裹上皮肤和肌肉,安上骨骼和筋腱。”
而当“诗篇 22”谈到被抛弃和遗弃的感觉时,并没有使用玄妙的、稀有的关于内省的语言,而是用一种最强有力的声音呼号: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要抛弃我?……
是你把我从娘胎中取出,在我还在吃奶时你就使我充满希望。
在娘胎里我就是照你而塑造的,我还在娘肚子里时你就是我的上帝……
我被象水一样泼出来,我的所有骨头都散了架子,我的心象蜂蜡,融化在我的内脏里……
我的力气象破碎的陶器一样崩溃了,我的舌头同上下颚分开了,你把我带进了死亡的尘土。
新教后来力图复活这一人同他的上帝面对面的对立,但是,只复制出坦诚、生气勃勃和充满原始的圣经信仰的一种苍白的复制品。新教的人丢掉了他的身躯这一外壳。他是精神和内在性的生灵,而不再是我们在《圣经》中所看到的那种有着血肉之躯的人。而是将可知的一切摆在不可知的上帝之下,来追随至高的道德层面的人。到我们开始宗教改革的时候,历史上的那一阶段早已过去了。
作为有血有肉的人,圣经中的人完全是受大地约束的。“请记住,我恳求你,是你用泥土将我做成,你是否还要将我化为尘土?”既然同尘土连在一起,他也受死亡约束。作为一个有时间性的生灵,其存在是彻头彻尾的暂时性的。在《圣经》中,关于永生的思想——人的永生,同关于人的必死性的形象的出现在力度上和频率上相比,并不显得重要。上帝是永存的,他尽管同人直面相对,但却是人所不能理解也无法相比的。而在上帝面前就象虚无一样的人,同所有尘土造成的存在者一样,只是一天的造物,他的短暂性被一再比作一阵清风和一个影子。
“女人生出来的人只不过是几天的事,还充满着麻烦。
他象一朵花一样到来,并被摘去,他也象影子一样逸去,并不为继。”
希腊人给了我们科学和哲学,希伯来人给了我们法律。创造出理论科学的——不是中国人,不是印度人,不是任何其他人——而希腊人对理论科学的发现或发明,正是使西方文明有别于地球上其他文明之所在。同样,西方宗教的独特性是其希伯来源泉造成的,而西方的宗教史正是希伯来精神的命运盛衰变迁的历史。
希伯来文化并不包含永恒的本质领域,那是希腊哲学为了依靠理智从时间的邪恶中解脱出来,通过柏拉图而创造的。这种永恒本质的领域只有对超然的智者来说才是可能的。这种人,用柏拉图的话来说,是“所有时代和所有存在的观察者”。这种把哲学家看成最高类型的人——能够从永恒的优越地位观察所有时代和存在的专事理论探讨的智者——的观念,对于犹太文化中关于具有信仰的人的概念来说,完全是陌生的。那种具有信仰的人充满激情地献身于自己终有一死的存在。对于希伯来人来说,超然物外是一种不允许的心理状态,是一种恶习,而不是美德;或者说,超然物外是圣经的人还不能设想的,因为他还没有达到希腊人的理性的抽象水平。他的存在受大地约束,充满着终有一死的受压抑的形象,无法经验哲学家的超然物外。灵魂作为一种精神实体可以永世长存(以及这种永存还可以合乎理性地加以证明),这种念头从未出现在圣经中的人的心灵里。如果他曾经希望逃避死亡的话,这种希望的基础是一种个人的信赖,即他的上帝可能再次把他从尘土中提出。
所有这一切使我们撇开了阿诺德把道德的人同理智的人加以对照的简单作法,尽管,他的这一基本区分并没有受到损害,实际上还深化了。可以总结一下:
(1)希伯来文化的理想的人是信仰的人。就希腊文化来说,至少是在它的两个最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最终哲学表达中,理想的人是理性的人,而高踞其上的必然是作为所有时代和所有存在的旁观者的哲学家。
(2)信仰的人是完整的具体的人。希伯来文化并不放眼普遍的人、抽象的人;它所看到的总是具体、特定,个体的人。另一方面,希腊人是历史上最早的一批思想家,他们发现了一般的、抽象的和没有时间性的本质、形式和理念。这种发现(它只不过标志理性功能最早的出现和分化)带来的狂喜使柏拉图认为,人只有在永恒中生活才是生活。
(3)对于希腊人,由此产生了作为只有哲学家才能踏上的通往智慧之路的超然性的理想。英文中“理论”(theory)一词是从希腊语动词theatai(看)来的,这个动词又是名词theatre(剧场)的词根。在剧场里,我们是某些我们自己并不参与活动的旁观者。与此相类似,研究理论的人,哲学家或者纯理论科学家,超然物外地观察存在,就好象我们在剧场中观看壮观的场面。这样,用克尔凯廓尔的话说,研究理论的人只存在于存在的美学阶段。
希伯来文化强调的是献身性,是人充满热情地投入他终有一死的存在(既包括肉体也包括精神),以及他的子孙、家庭、部落和上帝。按照希伯来文化的思想,一个脱离这些投入的人,不过是活生生的实际存在着的人的暗淡的影子。
(4)对于犹太人来说,永生除了体现于不可知的和可怕的上帝以外,是一个相当可疑的概念。而对希腊人来说,永生则是人能够通过其智力可以随时达到的东西。
(5)希腊人发明了逻辑。希腊人关于人是理性动物的定义.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就是人是逻辑动物;按更原本的含义则是人是有语言的动物。因为逻辑(logic)这个词是从动词legein(说,讲,交谈)来的。人是进行相互联系、符合逻辑的交谈的动物。
在希伯来人看来,智力的状态最典型地反映在约伯的朋友们愚蠢而又狂妄的唠叨之中,他们的议论从未触及问题的核心。智力和逻辑是蠢人的妄自尊大,并未触及生活的终极问题,生活的终极问题发生于语言所不能达到的深处,也就是信仰的最深处。在“约伯记”的结尾,约伯说:“我依靠耳朵的听觉听到过你,现在我的眼睛看到了你。”
(6)希腊人把美和善作为等同的东西或者至少是永远一致的东西来追求。事实上希腊人是用一个单名to kalokagathia“美的暨善的东西”[the beautiful—and—good]来表达美和善的。马修·阿诺德间接提及的希伯来人的罪孽感,是深知人类存在的痛苦而又难以驾驭的一面,从而不能允许轻易地把善与美等同起来。圣经中的人的负罪感就是意识到自己终有大限的那个不完善一面。因此。他的善有时必然具有丑恶的外貌,就好象美对他来说可能是邪恶和腐化的夺目的面具一样。
继续总结下去是没有必要的。重要的是弄清楚造成这两种对于人的看法的中心直觉。读者可能已经感觉到了,希伯来文化的人的特点正是存在主义哲学家所力图重新发掘并提交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反思意识的东西。在我们这个时代里,作为历史性事件的希伯来教(即西方宗教),对人类大众已经失去它的那种无条件的有效性了。
上述对两者加以对比的勾勒.可能有些倾向希伯来文化。然而,有必要纠正马修·阿诺德给人留下的印象(他在这里是作为一种仍然盛行的观点的代表讲话的),即希伯来文化主要内容在于其追求道德的精力和愿望。我们不能不强调希伯来文化的智力内容:圣经中的人也有他的知识,尽管不是希腊人的那种理智的知识。这不是一种人单靠理智即可获得的知识,甚至根本不能靠理智获得的知识。他是凭藉身体和热血、骨骼和内脏,凭藉信赖和愤慨以及迷惘、热爱和恐惧,凭藉他对那永远不能通过理智去认识的存在的热情信仰,而取得这种知识的。一个人只能通过生活,而不是推理来获得这种知识。可能最后他连到底知道些什么也说不出来,但这仍然是一种知识,而希伯来文化从其发源时即具有这种知识。说实在的,我们在叙述时,是把希腊文化或多或少地当作它的哲学家们特别是哲学家柏拉图的表述来看待的。希腊还产生了埃斯库罗斯和索福克勒斯那样的悲剧诗人,他们具有另一种关于生活的知识。但是,正是希腊造就了哲学、逻辑、科学——也产生了柏拉图这样一个人物,他总结了希腊文化中围绕人类生活的理性和非理性这一重大问题而存在的所有模糊意义。
朱维之,1905年生。南开大学教授。著有《中国文艺史稿》、《基督教与文字》、《文艺宗教论集》、《圣经文学十二讲》等;译有弥尔顿的全部名诗及格里鲍耶陀夫的诗集《陪明误》、能上能下雅可夫斯基的诗集《宗教滑稽剧》等;主编有《外国文学简编》、《外国文学史》、《中外比较文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