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7 15:51
“希望之光” 是一个由网友们基于对农村问题的关注,缘于“行胜于言”的共同理念,出于理性和良心,自发形成和义务参与的纯民间性、纯公益性、松散性和开放性的助学网站。
希望之光是由网友们基于对农村问题的关注而自发组织和义务参与的纯民间的农村贫困学生助学网站;希望之光的所有成员都是秉持现代公民健康理性的普通人,出于理性和良心而自愿及义务地参与。
希望之光及其所有成员的目标是为了尽可能地帮助和改变困境之中的贫困学生的命运,而决不以追逐任何名利为目的,但是由于不可预知的种种障碍,希望之光警惕任何带有商业目的或者其他足以妨碍其宗旨的言论和行为。
希望之光在开放性及松散性的基础上,追求高效。希望之光的活动是业余性的公益性的,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妨碍每个成员的本职工作和家庭生活。希望之光鼓励所有认可这个理念并关注公益事业的热心人随时加入,同样亦不设置任何障碍于希望离开这个团体的人。“形散神不散”和“来去自由”是希望之光的组织理念。
希望之光期待来自网络和现实的任何建议与帮助,也欢迎任何来自网络和现实的监督与质疑。以冷静低调的态度及务实精神开展工作,以同样冷静低调和谨慎的态度面对大众媒体,是希望之光一以贯之的原则。
通过当地团委、乡村委及希望工程办公室、学校等官方或半官方途径,收集农村贫困地区的需要救助的个案信息,在此基础上,由调查义工现场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将经过官方和民间双重核实的资料在希望之光网站发布,由愿意资助的网友现场认捐。认捐的网友根据上述资料直接将捐助款项汇给资助对象;希望之光本身不接受或转递任何资助款项,以避免任何牟取私利的可能与嫌疑。
通过官方途径的确认及当地团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学校等提供的相关证明,以及有条件网友或义工的现场核实,来跟踪调查和监督捐款人所资助之款项是否真正用于支付被资助对象的学习费用,并及时向捐款人反馈被资助者的近况及资助款项的情况。
从2001年9月第一次捐助开始,截至2008年8月17日,希望之光共完成82批认捐发布,共计2204人次,1853名学生通过发布得到资助,共有热心网友 2239(按业务数据库记录计算)人次(以ID计算)与之建立资助关系,累计资助金额超过人民币 174.7011 万元(以业务数据库汇款记录计算)。
这些学生分布于 15 个省市自治区的35个县,按资助年级计算,小学(含学前班)学生 600 人,初中学生308人,高中学生94人。
希望之光曾经和正在开展助学活动的地区包括:
安徽临泉、安徽六安、安徽岳西、甘肃清水、广西容县、广西大化、广西融水、广东肇庆、贵州石阡、贵州纳雍、 河南栾川、河南罗山、河南确山、河南新县、河南台前、湖南凤凰、湖南会同、湖南双牌、湖南新晃、湖南桑植、内蒙土默特左旗、宁夏海原、宁夏吴忠、山东蒙阴、山西临县、陕西佛坪、陕西佳县、陕西宁强、四川北川、四川汶川、四川叙永、四川南部、四川布拖、重庆武隆、云南勐腊。 其中,受助人数占前五位的省是贵州341人(18.40%)、湖南258人(13.92%)、四川255人(13.76%)、陕西221人(11.93%)、 广西177人(9.55%),五省的受助学生占总受助生的67.57%。
对每一个捐助个案,希望之光都本着对被资助人及资助人负责的态度,尽可能认真、严密地通过官方和民间双重渠道相互印证,确保资料的真实可靠,确保所捐款项确实用于被资助人。希望之光还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捐助的详细资料,欢迎所有网友监督。除了委派义工之外,希望之光也鼓励有条件的网友接受委托或自行进行实地复查。希望之光期待一切建议与帮助,也欢迎一切监督与质疑。
也许我们每个人所做的工作微不足道,甚至整个希望之光的努力相对于贫困地区的教育落后状况,也是杯水车薪,但对于每个重返校园,得以继续学业的受资助者来说,却可能从此改变自己的命运。
行胜于言,我们坚信:只有行动起来才有希望。
希望之光——为孩子圆一个上学梦,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希望之光眼保健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以青少年视力保健技术与近视防控技术和相关产品为研发对象,集青少年近视、远视和弱视防控等视力康复方法为一体的外资企业。希望之光眼保健秉承了北美地区视觉研究的丰富经验与科学理念,结合我国青少年体质与学习情况,为预防、控制我国青少年近视率不断攀升的趋势,进行青少年视觉保健项目的研发。
希望之光以北美运动视觉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近视预防理论和方法,结合中国青少年近视情况,研创出安全有效、价廉易学的青少年近视防控新方法——多维视觉训练。多维视觉训练的实践成果受到了国家卫生部门和国内视光专家学者的关注与重视。
2007年1月20日,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希望之光眼保健研发的多维视觉训练近视防控新方法进行评审,由复旦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学校及医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经过严格评审后认为:多维视觉训练提出了“脑、眼、光”三维视觉要件中,大脑是第一要件的观点,并提出了近视并非单纯眼科问题,也包含视觉能力的观点。本观点具有前瞻性的预防理念、趣味性的视觉保健模式和简单实用的保健方法,对我国青少年近视的防控具有重要意义,该成果论文经评审一致通过该方法处国内领先水平。
希望之光眼保健希望更多的专家共同关注孩子的视力健康,让更多的孩子能拥有清晰美好的世界。
西北政法大学希望之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西北政法大学希望之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6年10月24日。它是在校学生处领导下,由校勤工助学部具体指导工作,主要任务是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助其贫困,育其精神”的指导思想和“胸怀学校,服务师生”的服务原则,积极改善校园环境,营造美好校园氛围,切实为广大政法大学的贫困学子提供勤工助学服务!
中心职责:
第一条 统一管理、指导、协调全校勤工助学活动,鼓励各有关单位、群众团体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鼓励学生个人参加有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条 统一管理和使用勤工助学基金。
第三条 积极收集勤工助学信息,开拓勤工助学渠道,组织学生参加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服务以及其他有偿劳动。
第四条 优先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五条 为用人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根据需要安排技能培训,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做出工作鉴定。
第六条 保障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帮助解决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 对需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经组织审批同意后开展。
第八条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表样式,印制《西北政法大学希望之光勤工助学中心工作服务协议书》。
第九条 对在校内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代表学校与学生、用人单位签订《西北政法大学希望之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协议书》。维护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对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影响专业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以及协议的学生,中心有权调整或终止其参加中心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问题严重的,可建议该成员暂停或取消该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
第十一条 实施本规定以外的其它有关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事项。
自中心成立至今,在希望之光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我们中心已经拥有了69个成员,由张光勇任会长,下设了市场部、人事部、策划部、财务部、预设家教部。各部门相互协作、齐心协力形成了一支高效合理的团队,带领中心全体成员共同致力于中心的建设。在组织机构方面,我们通过自主推荐和民主选举的方式,选拔了一批能吃苦耐劳、工作能力及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学习能力强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了一个比较高效、趋于合理的中心干部团队。
关注特困生,关注勤工助学中心,积极地为勤工助学中心的同学创造机会,能够让学生做的事情,照顾学生来做,给他们以机会,关心他们、爱护他们,真正的做到“助其贫困,育其精神”,体现勤工只是手段,助学才是目的主旨。
中心也要始终坚持坚持用人单位和学生“双赢”的原则,以“立足校园,面向同学、服务社会、培养能力”为宗旨,始终坚持“助其贫困,育其精神”的指导思想,为广大政法学子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为广大政法学子的勤工助学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