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7:05
常州市地处江苏省南部、长江下游平原,北纬31°09′至32°04′,东经119°08′至120°12′,东濒太湖,与上海、苏州、无锡相邻,西与南京、镇江接壤,南与安徽交界,北襟长江。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辖区2个市(县)、5个区的一审(部分)、二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案件及申诉案件。常州市在1962年10月成立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
常州中院管辖辖区2个市(县)、5个区的一审(部分)、二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案件及申诉案件。常州中院于1962年10月成立,审判办公楼位于常州市永宁北路6号。
常州中院设立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基层工作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宣传处、司法鉴定处、行政装备处、信息技术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少年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一局、执行二局、法警支队等部门。全院各类人员总计306人。
近年来,常州中院根据常州法院工作实际,结合常州在全省的经济地位和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建设与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标准、高水平、高效率的现代化法院”的总体目标以及“以审判为中心、法官为主体、服务当事人为重心”的工作理念,要求全市法院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中国、法治常州建设进程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立足审判职能,遵循司法规律,不断提升法院现代化建设水平,努力为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2013年,常州中院受理案件12962件,审执结12379件,同比分别上升11.75%和7.48%。
2007年3月,常州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近年来,常州中院先后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行政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荣誉称号。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曹忠明:常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