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更新时间:2023-08-13 15:51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成立于2018年7月5日,是由原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

历史沿革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3号

为了做好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后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的有效衔接,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现任领导

胡云松(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宋伟(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姜立军(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东明(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言卫东(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荆玮(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韩威(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曾长胜(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超(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建国(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戚浩东(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崔晓宇(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杜军(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陈咏升(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获得荣誉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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