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5 10:04
(一)统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要包括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四)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五)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六)提出由区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安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上级下达的专项经费,统筹管理对本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对教育经费实行审计监督,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七)指导学校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
(九)指导全区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负责全区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和安排局机关有关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文秘、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
负责教育宣传、报刊通联工作;统筹新媒体平台宣传内容,把控教育系统舆情总动态,负责本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本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干部监督科)。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的理论学习教育和中心组学习;指导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管校级领导和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干部管理,负责局管干部出国(境)管理;负责教育人才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退(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群团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行风作风建设及干部信访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科。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规划与结构调整;负责审核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机构设置,制定中等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直属学校基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收费等,参与区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的计划安排,负责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统筹做好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经费预决算、收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综合管理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及其他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统筹管理中小学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牵头全区学业水平监测和质量管理;牵头新市民学校管理。
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推进德育课程建设;指导和协调学校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协助区文明办指导全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校体育教育、学校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及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的竞赛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中小学生体质调研、传染病防治监测和学校食堂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规范化管理和专项督查;管理中小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负责组织中考体育考试。
(五)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安全综治科)。协调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和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招生改革、学籍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负责拟订推进终身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承担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发展,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统筹指导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成人职业技能教育等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协同做好简易托幼机构提升改造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学校和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承担武进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和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及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学前教育科。综合管理全区幼儿园的保教常规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负责直属幼儿园常规管理;指导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幼儿园课程改革及项目建设;负责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控、检查评估;协助制订保教队伍培训计划;配合做好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及督导评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等监测工作;组织落实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工作;组织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区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工作;指导、组织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全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行政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关政务服务事项;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协调推进全区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设局长1名,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中层职数19名,其中中层正职8名(含机关党组织副书记1名),中层副职11名(含机关纪委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组织副书记兼任)。
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局长:曹雄伟
本规定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