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2-04-21 23:06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常州市珠江路168号,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中心”于2001年11月2日正式建成运行,于2011年1月17日迁至现址办公。“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市级机关集中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

概况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设有35个职能部门的271个许可事项、51个非许可事项在“中心”办理;有29个市级行政职能部门、17个公共服务及中介机构共派驻200余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工作。近年来办件量保持在30万件以上,日均办理事项1700余件。社会群众满意度一直维持在98%以上。

行政服务

“中心”运行以来,始终坚持“应进尽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既受又理” 的进驻原则,着力推进事项集聚在“中心”办理;对进驻办理事项实行了“六公开”和“六件制”分类管理模式,所有进驻事项在全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的办件模式;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先后推进实行了“一审一核”制、并联审批制、集中年检制、联合收费制、联合踏勘制、企业注册登记“一表制”、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等审批服务机制;还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绿色通道”、海归创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青年创业直通车等服务举措;与此同时,“中心”努力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专门设立了结算中心、商务中心、建立了综合代理服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等窗口,提供便民服务,窗口普遍推行了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举措,努力构筑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平台。

“中心”确立了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工作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方便人民群众”为建设目标;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好形象”为工作要求;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坚持强化“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关爱有加”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便捷、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成为政府服务市民和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线平台。

2011年推进实施“行政服务提升工程”,深化市级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建立企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服务机制;落实部门领导窗口轮值制、人大工委政协专委领导现场督查制、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现场监督制等服务监管机制。着力推进“阳光绿色”服务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三大目标”(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素质提升)、打造“三大平台”(依法行政、高效办事的效能建设平台,转变作风、便民利企的优质服务平台,培养干部、提升能力的实践锻炼平台),全面落实市委书记范燕青在全市行政服务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争创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窗口。

机构设置

办公室

1、承担“中心”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

2、参与“中心”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管理“中心”的印章、介绍信。

4、负责对上级来文(含“电子邮件”)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

5、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6、负责“中心”计算机运行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的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8、管理“中心”的人事、财务、工资、财产、福利。协调经费结算中心工作。

9、负责和指导“中心”的卫生、安全保卫事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协调处

1、负责指导各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和重大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联审会”和起草“联审会”会议纪要,参与“周例会”的会务工作。

3、参与上报事项的有关手续办理。

4、收集、整理各窗口的各类业务报表,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5、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理“中心”的咨询服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查处

1、督促检查“中心”各类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2、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督促落实“周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

4、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的月度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中心”的日常考勤。

6、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室

1、协助抓好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配合抓好政纪教育。

2、负责指导、协调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工作。

3、检查行政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执行政纪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并进行监督。

4、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与申诉,权限内的,进行调查核实,并对调查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权限外的,经初查后报市监察局。

5、完成市监察局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陈海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心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负责中心日常党政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财务方面工作。

施绮

中心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辖市(区)中心方面工作。协管财务工作。

耿建华

中心副主任

分管门户网站信息化建设,“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运行、监管工作。

陈国舫

中心副主任

分管综合文稿、调研、对外宣传、信息、简报,窗口日常管理、考核考评工作。

施晓东

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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