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名

更新时间:2021-07-23 23:01

常用名,读音:chángyòngmíng,英文:commonname,是日常、经常使用的代替正式名称的名称。

含义

一、一人(企、事、物)多名: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行为主体,以及动物、植物、物品等,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称,其中有一个名称最经常使用、使用范围最宽广,这个名称就称之为“常用名”。

二、一名多用: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行为主体取名时有趋同倾向,有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这类取名用词,称之为“常用名”。如个人取名,20世纪50年代很多人叫“建国”,60年代很多人叫“卫东”、“卫红”;企业商号,20世纪80年代很多叫“东方公司”、“南方公司”。

2008年4月《厦门晚报》做了专题调查:仅厦门本市共有211个舒婷者。其中,自1950年到1979年有两位(即除了诗人舒婷,只有1人同名);1980年到1989年有80名,1990年到2008年有129名。

2007年7月份,诗人舒婷接到商标管理部门的公文,驳回她对床上用品商标的反对。理由是:“在我国,舒婷是常用名……”

成因

一、全称较长,不太通行,简称通俗易记,成为常用名。

如香港TVB电视台,全称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显然,这个企业的全称,特征不明显(其实缺少“商号”),而简称“无线电视”(中文频道称“无线台”,英语频道则称“明珠台”)成为常用名。

二、笔名成为常用名,而姓名虽然同时使用,却并不如笔名那样通行。如“鲁迅”,姓名周树人;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对于中国人来说,远不如“列宁”的名字响亮。

三、以号代名,敬称成为常用名。中国古代名号比较复杂,一般有姓、氏、名、字、号,还有斋号、雅号、绰号,帝王还有年号、谥号、庙号等。其中一般有一个名号是最通行的,即成为常用名。如汉高祖刘邦,“高祖”是其庙号;汉武帝刘彻,“武帝”是其谥号。朱洪武朱元璋,“洪武”是其年号。又如“孔子”、“孟子”均不是姓名,而是敬称。清代的“郑板桥”,姓名郑燮,“板桥”是他的号,也是以号行世。

四、因某种需要而使用化名,有的化名则成为常用名。如彭真,真名傅懋恭,“彭真”是其化名,因长期使用而成为常用名。

五、生物、医药专业的一些术语,在学术名称之外,还有俗名、商品名等。如“食人菌”的全名为“抗甲氧苯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英文缩写:MRSA)。

辩误

一、与法定名称、姓名:常用名不等于法定名称(姓名)。一般来说,法定名称,于自然人则是姓名,是标准名称,但是有多种情况使得法定名称并不通行,如“秦始皇”,嬴姓,赵氏,名政,号始皇帝。在史书中,诸名之中还是“秦始皇”最通行。

二、与别名:正是名称之外的别名,一般不是常用名,只有少数的别名成为常用名。可见别名与常用名不存在对等关系,关键在于使用频率和范围。

三、与曾用名:曾用名是过去使用、而现在不使用的名称(名字),所以曾用名一般不是常用名。

四、与笔名:笔名一般与姓名同时使用的。如作家茅盾,姓名沈雁冰,在写作中使用“茅盾”署名,在公务活动、社会活动中仍然使用姓名“沈雁冰”,所以这两个名字都是常用名。

法律效用

常用名如果不是姓名,也应该算作“实名”。签署常用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2007年1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的指导意见》明文规定:“如身份证确定的姓名与常用名、曾用名等不一致的,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常用名、曾用名等。”这项规定肯定了常用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时,常用名仍然具有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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