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8 18:56
中国文字史超过四千年,最先因为没有统一的结构原则,各自为政,结果同字异形的现象非常普遍,字是语文的本根,学习语文首先必须通过这一关。掌握文字的形音义愈正确,阅读理解就愈透彻,写作就愈文从字顺。特别是字形,因为它规范了字音和字义,更显得重要。《常用字字形表》是由香港教育署语文教育学院中文系制定的字形表,是一份以小学语文教师为主要对象的语文教学参考资料,目的在减少小学语文教师因异体字太多而产生的困扰。最新版本为2000年修订本,收4759字。
《常用字字形表》(下称《字形表》),是由香港教育署语文教育学院中文系(今归作香港教育统筹局(现改名为香港教育局)和香港教育学院)制定的字形表,主编为李学铭。《字形表》收录四千多个常用中文字的标准字形(繁体字),是香港小学及初中课本的中文字形标准。
研订历史
字形表的的研订,始于1984年7月。由当时香港教育署语文教育学院中文系的李学铭教授,统筹系内各学者,蒐集及分析有关资料。同时,由多间院校的学者所组成的“常用字标准字形研究委员会”,审订各字的标准字形。《字形表》终在1985年9月完成,并于1986年9月出版。
《字形表》于1990年及2000年重印时,作了较全面的修订。1990年的修订,由语文教育学院中文系的三位学者负责。至2000年,由于香港教育署语文教育学院已成为香港教育学院的一部分,因此由香港教育学院中文系三位学者(谢家浩、卢兴翘、司徒秀薇)负责修订,并邀请已任职于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的李学铭教授继续担任主编。最新版本为2000年修订本,收4759字。
作为香港标准字形
《字形表》是一份以小学语文教师为主要对象的语文教学参考资料,目的在减少小学语文教师因异体字太多而产生的困扰。但《字形表》的编订者表示,他们无意树立“正字”权威。学生习作上的字,虽或与本表所列标准字形未尽相符,只要是通行的异体字而不是错别字,教师宜采取较宽容态度。
虽然《字形表》的编订者无意树立“正字”权威,但香港教育署在1988年颁布的《小学中国语文科课程纲要(初稿)》附录的〈小学常用字表〉就已说明字形以《常用字字形表》为依据,表明香港教育部门对《字形表》的认同。出版社亦推出以《字形表》为标准字形的字典和教科书。
与台湾标准的分别
《字形表》与台湾的正字标准“国字标准字体”大致相同,主要考虑及字形的理据性,但也有若干差异。
台湾标准比《字形表》更有字据、更合字源的例子
囱:“囱”是窗的象形,框内的是窗棂,像现代人的窗花。台湾标准取形正确;《字形表》取框内从“夂”的俗体 (即“囱”形) ,使字形变得不可解。“聰”(“聪”的繁体)、“總”(“总”的繁体)等字亦受牵连。
肉月旁:台湾标准中,凡从“肉”的所谓“月字旁”,都写作“提肉旁”,使它不会与月字旁相混。《字形表》中,肉字旁只在字的左旁时才写作“提肉旁”,在字的其他位置则与“月字旁”、“丹字底”相混。
卧:“卧”指人躺下,台湾标准从人,作“臥”;《字形表》却采用讹体,从“卜”。
昷:𥁕是取“有人为囚犯送上食物”之会意,台湾标准从囚从皿,较合字源;《字形表》从日从皿,为俗字。
兑:“兌”的顶部为“八”形,台湾标准从之(即“兌”,但顶部因为台湾标准没必要的避让变成了“ハ”)。但《字形表》却取俗写“兑”。
户:“戶”为半扇门,顶部作撇,较符合原来的象形形状。台湾标准从之。但《字形表》改成顶部作点 (即“户”形),却留下“所”字例外,破坏了“户”构件原来的系统。
着:“着”是“著”字某些情况下的俗字,台湾标准将之恢复为“著”,《字形表》则维持两字作不同用途。注意,在大陆标准,将“着”写作“著”没有任何问题。
《字形表》比台湾标准更有字据、更合字源的例子
“讀”字右旁:“讀”、“續”、“竇”、“櫝”等字皆从“𧶠”(u+27DA0,普通话读“yù”,粤音juk6,中间部分为“四”字形),而非“賣”字。《字形表》的写法正确,但台湾标准则与“賣”字混同。
裏、裡:《字形表》的“裏”字较合篆形。虽然台湾标准的“裡”字也符合六书里的形声字。
周:“周”字篆文从“用”从“口”,乃《字形表》所取。台湾标准把“用”字内部讹作“土”字形。
黄:《字形表》中部横下作“由”形,较接近甲骨文的写法;台湾标准作“田”形,是取较晚的《说文解字》的解释。然而后世的学者已证实《说文》对“黄”字的解释有误。
巤:“巤”字上部是有头发的“囟”(即“脑”字右旁),因让上而省去“囟”的小撇。《字形表》取这写法;台湾标准却误为从“囚”,“囚”部件与此字字义或字音无关,亦不合字源。
台湾标准与《字形表》同样不合字源的例子
真:原字作“眞”,顶部为“匕”(金文为“尸”),是人形,指一种人的状态。今从俗,变作“十”。
俞:原字作“兪”,左下为“舟”之变体(也就是硬舟月),右下为“巜”,乃指舟行水上。今取俗体,左下作“硬月”,右下为“刂”(立刀旁),使字形变得不可解。
丹字底:“青”原字作“靑”,底部为“円”(即“丹”),丹青所生也。港台从俗,台湾变作“月”字底,香港变作“硬月”,使字形不可解。
舟月旁:“服”、“朕”等字左从“舟”,舟月旁末两笔应做俩点,港台皆与月字旁混同。
幵:研、妍、揅、趼、笄等字,原字从两个“干”字,写作“幵”,现在则把这两个“干”字合并为“开”。注意,“型”、“形”、“刑”等子“开”部件实为“井”的变体,中间不应分开。
羞:“羞”顶部为“羊”,港台皆分撇为一竖一撇,与“差”等和“羊”不相干的字混淆。
与香港电脑汉字字形参考指引的分别
“香港转用ISO/IEC 10646的基础模块”项目及“中文界面谘询委员会”,于2005年年头公布的《香港电脑汉字字形参考指引》(包括了《香港电脑汉字楷体字形参考指引》及《香港电脑汉字宋体(印刷体)字形参考指引》,下文合称《指引》),虽然该《指引》声称以《字形表》的字形为基础,却有多处不合甚至违反《字形表》的字形。
同时,这个《指引》并非教育署、考试局或任何教育部门承认的标准,而筹划《指引》的“数码21”计划,原职责只是订定及推广共用的中文界面,以处理文字编码、增收香港特殊用字为主,并非考究字形标准的学术组织。 因此,《指引》规范了软件使用“ISO 10646”及“香港增补字符集”的业界编码标准,却非字形的标准。
附图是《常用字字形表》与《香港电脑汉字字形参考指引》字形的差异举例图,左旁的字为《常用字字形表》,右旁的字为《香港电脑汉字字形参考指引》。从图中,可以看到《香港电脑汉字字形参考指引》把一些不同的部件错误地混同了,“舌”(首笔为横,例字:甜、舐)与括字右旁的“𠯑”(首笔为撇,例字:刮、刮、括、活)等,但上述部件在《字形表》里是分列的,并不会混同。此外,《香港电脑汉字字形参考指引》部份部件的写法也与《字形表》有所不同,例如“豸”部件、“兓”部件和电”字。《香港电脑汉字字形参考指引》的这些错误,使人们对香港字形标准的认知产生混淆,对识字教学有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