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10-29 17:24

平凉市司法局是平凉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县(市)、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管理平凉市法学会;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装备。

8.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考核干部;全同人事部门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政治部: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处管干部的考察、任免、离退休等审核报批工作;协助各县(区)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处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和职工的培训知识分子工作。主管律师、公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室: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处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协调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检。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信访、统计、档案管理、机关保卫等工作。监督管理处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负责机关的后勤事务。负责办理本单位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调研工作,管理处机关财产。

法制宣传教育科(加挂平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检查管理法学会;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工作。管理局机关宣传器材和用品。

律师管理科: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律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律师机构设置和撤销以及律师从业人员资格的取得和撤销的审查上报。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奖惩的审查;负责执业律师年检注册登记的审查。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律师事务所经费收支和执行财务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协助审计部门对律师事务所的财务进行审计。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公证管理科科:管理指导全市公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员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置和撤销以及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和撤销的审查上报;负责公证员年检注册登记的审查,负责公证机构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协助审计部门对公证机关的财务进行审计。

基层工作科: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全面开展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疏导、预防和调处工作;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各项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和调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做好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业务的统计、调研。

社区矫正科: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

安置帮教科:指导管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调研。

法律援助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布局,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监督、指导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市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赵喜成

副局长:刘鹏

副局长: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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