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1 13:58
平凉市教育局是平凉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曾荣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的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县(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指导、教学评估和职业指导等工作。
(七)协助市政府筹措教育经费,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指导教育基本建设和条件装备工作;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指导全市教研工作,组织和指导县(区)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会考工作。编制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三)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指导普通话推广和培训测试工作。
(十四)主管全市中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校办产业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人事科、发展规划科(市高等学校教育工作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学校安全稳定与应急工作科。
·胡麒军 党组书记
·杨静伟 局长
·张得峰 党组成员、市政府总督学
·张 渤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宗威 市政府督学
·侯永杰 副局长、党组成员
·魏晓波 副局长、党组成员
·周葆宁 副局长
·冯宏录 调研员
·王毅斌 副调研员
·马重庆 副调研员
·朱怀太 市政府督学
·朱秉强 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2021年5月,获得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