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

更新时间:2023-10-05 19:58

平原郡是中国古代郡、国名。西汉汉高祖从齐郡分置平原郡。原属济北国。其地在今山东省德州市中南部及齐河县、惠民县、阳信县一带。北魏皇兴三年(469年),改平原郡为东平原郡,属齐州。开皇三年(583年),东平原郡废除。

简介

平原郡,中国古代郡、国名。西汉置。原属济北国。其地在今山东省德州市中南部及齐河县、惠民县、阳信县一带。唐初废。

沿革

汉高祖从齐郡分置平原郡,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封济北王子侯国安阳、羽,属平原郡。其后割平原郡北部数县属勃海郡汉昭帝元凤六年(前75年),徙陈留郡富平侯国於厌次县。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平原郡领十九县:平原、鬲、高唐、重丘、平昌侯国、羽侯国、般、乐陵、祝阿、瑗、阿阳、漯阴、朸、富平侯国、安悳、合阳侯国、楼虚侯国、龙頟侯国、安侯国。郡治在平原县,都尉治所在乐陵县。隶属於青州刺史部。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全郡有154387户,664543人。

王莽改平原为河平。两汉之际,平原郡为张步所据。东汉初,省并重丘、羽、瑗、阿阳、朸、合阳、楼虚、龙頟、安等九县。朝阳县由济南郡来属,後改名为东朝阳县。光武帝、章帝时,祝阿、安德、东朝阳、西平昌、漯阴五县两次改属济南,其後又两次还属平原。汉明帝时改富平侯国为厌次侯国。汉殇帝延平元年(106年),封和帝兄刘胜为平原王,置平原国。汉安帝建光元年(121年),平原国除为郡。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平原郡领平原、高唐、般、鬲侯国、祝阿、乐陵、湿阴、安德侯国、厌次侯国、西平昌十县。汉桓帝建和二年(148年),复置平原国。汉献帝建安十一年(206年),平原国除为郡。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分平原郡、乐安郡与勃海郡数县置乐陵郡。平原郡之乐陵、厌次两县改属乐陵郡。

晋朝改为平原国。宋、后魏、后周复名为平原郡,隋初废平原郡,置德州,炀帝又复名为平原郡。唐朝再置德州,其后或为平原郡。

东晋永和七年(351)置,治龙乡县(今广东罗定市罗镜、太平一带)。领龙乡县、平原县。属广州。梁天监六年(507) 领龙乡县、永业县。属泷州。陈废。

刘宋武帝于梁邹县旧城(治所在今山东邹平县韩店镇旧口村)侨立平原郡,属侨置冀州。北魏皇兴三年(469年),改平原郡为东平原郡,属齐州。开皇三年(583年) , 东平原郡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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