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3 14:17
平房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地处平房区东南部,东与香坊区黎明街道、阿城区新利街道接壤,南与双城区周家街道相连,西与平房城区保国街道毗邻,北与香坊区朝阳镇交界。2018年,区域面积22.75平方千米,户籍人口13229人。
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属双城。
民国十二年(1923年),属哈尔滨市政公所香坊区管理所。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迁屯并户。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6月),设平房特区事务所,辖3分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平房、新发、朝阳、东井子、腰二道沟、后哈达、正黄二、正黄三8分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香坊区,设平房分区。
1953年11月,划归平房区。
1956年,设平房乡;同年3月,划归哈尔滨市朝阳区。
1958年,属哈尔滨市金星公社第三耕作区。
1960年,设平房公社。
1963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郊滨江区。
1972年8月,复归平房区。
1984年,公社改乡。
1996年9月,乡改镇。
2011年末,平房镇辖平房、工农、韩家店、曙光、黎明、哈达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9个村民小组。
2019年10月,平房镇下辖平房村、曙光村、哈达村、工农村、黎明村、韩家店村6个行政村。
平房镇地处平房区东南部,东与香坊区黎明街道、阿城区新利街道接壤,南与双城区周家街道相连,西与平房城区保国街道毗邻,北与香坊区朝阳镇交界。2018年,区域面积22.75平方千米。
平房镇地势南高北低。
平房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气温高低随着季节交替变化。
平房镇境内大小河流有2条,其中马家沟河位于平房镇驻地东部1千米处,是平房区境内主要的地表水资源,系松花江中游的一个小支流。于平房村东二道沟屯北部出境流入香坊区境内长约6千米,平均宽度8米左右,水位的季节变化较大,水深最高时可达2米,低时仅0.8米左右。枯水期流量为10立方米/秒,丰水期最大流量110立方米/秒,平均流量60立方米/秒。
2011年,平房镇总人口14905人。
2017年,平房镇常住人口13183人。
2018年,平房镇户籍人口13229人。
2011年,平房镇有农业耕地面积30059亩,以种植玉米、蔬菜为主,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蔬菜,玉米产量14797吨,蔬菜产量13237吨,农业总产值1.3亿元。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为主,生猪年末存栏9346头,牛年末存栏3296头;畜牧业总产值8656万元。工业总产值56.4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地方财政收入2187万元,比上年增长14.6%,农民人均纯收入8952元。
2018年,平房镇有工业企业12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3个。
2011年末,平房镇有文化站7个,村文化活动中心6个;图书室6个,藏书1.5万册,广播站7个,广播入户率98%,有线电视用户4505户,人户率98%。3个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50%。
2011年末,平房镇有小学3所,在校生432人,教职工5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普通中学1所,在校生572人,教职工53人,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0万元。
2011年末,平房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个;病床20张,专业卫生人员9人。
2011年,平房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户,人数29人,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减少11.4%,月人均310元,比上年增长35.6%;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1人,支出3.2万元,比上年增长0.1%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7人。
2011年,平房镇境内以公路运输为主。公交线路有361路、33路。镇区道路铺装面积19.4万平方米,有客运站1个,月均客运量2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