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8 11:30
平林镇,隶属于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地处枣阳市西南部,东与吴店镇为邻,南与随县洪山镇接壤,西连宜城市板桥镇相邻,北与吴店镇相连,行政区域面积202.85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平林镇户籍人口为26332人。
秦至汉末,属蔡阳县。
隋代,属清潭县。
明代,始属枣阳县。
民国初期,属枣阳县南三区。
1955年,设平林区。
1975年7月,撤区并社。
1987年,设平林镇。
2011年末,平林镇辖平林1个社区,平林、大余咀、方家湾、新庄子、杜家老湾、四井岗、高家冲、北棚、宋集、柴家湾、清水店、范家湾、吴集、包家畈、胡湾、新集、雷山、杨集、车河、李楼、李集、王畈、顺河、檀楼、孙畈、吴湾、徐岗、碾子台28个行政村;下设7个居民小组,12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平林镇辖1个社区、18个行政村:平林社区、平林村、余咀村、方湾村、新庄子村、杜湾村、四井岗村、高冲村、北棚村、宋集村、柴家湾村、清水店村、范湾村、吴集村、包畈村、胡湾村、新集村、雷山村、杨集村,镇人民政府驻平宋路215号。
平林镇地处枣阳市西南部,东与吴店镇为邻,南与随县洪山镇接壤,西连宜城市板桥镇相邻,北与吴店镇相连,行政区域面积202.85平方千米。
平林镇地处四周群山环绕,中间低凹呈盆形。最高点位于乌头观,海拔499.2米;最低点位于柳家湾,海拔146米。
平林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干旱、洪涝、雷击等。旱灾平均3年一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88年7月,堰塘龟裂,1.1万亩水稻绝收。风雹灾害时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96年5月28日下午,龙卷风风力达7—8级,冰雹大如鸡蛋,历时35分钟,13个村受灾,损失粮食240万千克,毁坏烟叶1600亩,房屋倒塌56间,16人受伤。
2011年末,平林镇总人口420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000人,城镇化率19%。另有流动人口1200人。总人口中,男性21448人,占51%;女性20552人,占49%;14岁以下7070人,占17%;15—64岁25224人,占60%;65岁以上9762人,占2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另有回族33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11‰,人口死亡率3.8‰,人口自然增长率7.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43人。
2017年末,平林镇常住人口为24952人。
截至2019年末,平林镇户籍人口为26332人。
2011年,平林镇完成财政总收入2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性财政收入1000万元。人均财政收入452元,比上年增长26%。
2019年,平林镇有工业企业22个,其中规模以上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9个。
2011年,平林镇实现农业总产值4.4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1.2亿元,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7.6%。2011年,生产粮食8.4万吨,人均1994千克,其中水稻4.1万吨,小麦3.1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油菜、芝麻。2011年,油菜产量164吨;芝麻产量42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6.4万头,年末存栏2.2万头;牛饲养量1100头;羊饲养量7000只,年末存栏4000只;家禽年饲养量36.8万羽。
平林镇以石灰生产、农产品加工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11.3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4亿元,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21.8%。拥有工业企业32家,职工900人。
2011年末,平林镇有商业网点98个,职工1213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7亿元;城乡集贸市场3个,年成交额0.5亿元。
2011年末,平林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4亿元,比上年增长33%;各项贷款余额1.8亿元,比上年增长30%。
2011年,平林镇邮政业务总量300万元。电信业务收入150万元。
2011年末,平林镇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400人,专任教师42人;小学4所,在校生1607人,专任教师14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010人,专任教师9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580万元,比上年增长16%。
2011年末,平林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31个,各类图书室24个,藏书13万册。
2011年末,平林镇有学校体育场4个,看台设座椅400张。8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累计取得省、市农运会金牌6枚。
2011年末,平林镇有有线电视用户3225户。
2011年末,平林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2个,有病床70张,固定资产总值12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77人,其中执业医师8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注册护士1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9万人次。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平林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55户,人数560人,支出150.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15户,人数1662人,支出132.7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1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98.6万元。福利院2家,床位10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95人。有慈善分会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1.2万元,使8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2011年末,平林镇有邮政分局1处,代办所3处,报纸、期刊累计发行1.1万份(册)。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4个。
2011年末,平林镇有自来水厂1座,年供水20万立方米。镇区主要道路两侧铺设D600排水管道2800米。
2011年末,平林镇有变电站1座,配变压器175台。2011年,供电量854万千瓦时。
2011年末,平林镇有花坛3个,绿化0.4万平方米。
平林镇境内有306省道经过。
昔时有人在此开过饭店,名平林店,后简称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