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6 14:19
据已故的民间文学家蓝鸿恩在《哀民生之多艰——关于嘹歌的一些说明》一文中对嘹歌起源说曾这样写道:“虽然民间文学作品在群众中长久的流传和广泛的风行下,经过不同的人们加工、丰富和发展。然而能不能设想:既然文艺作品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它就不可能不残留某个时代的特征,同时也必然打上某个时代的烙印。它(即嘹歌)的初稿可能产生于某个时代,然而它的现在流行比较定型的作品是旧作品产生至今整个历史时期的积累和反映。”蓝鸿恩的这一观点是符合嘹歌及壮族社会文化发展规律的,当下对于壮族嘹歌文化传承可公认的观点是,壮族嘹歌绝不仅仅是某个历史时期的文化产物,而是在桂西右江中游一代壮族地区经过多个历史时期的文化积淀和发展后民歌内容的汇总。就壮族嘹歌文化起源的时间来讲,研究学者已普遍将其确定为壮族原始社会文明出现时期。
随着原始宗教的不断发展,壮族先民将其祝词和咒语根据当地的特殊的语言语法关系,演变成为了壮族的古代歌谣,这些歌谣都体现了人们早期认识世界、征服世界的音乐教育观念,由于没有文字,古代歌谣几乎都靠口口相传沿袭下来。直到宋代以后奴隶制瓦解,一些精通汉文的巫师在整理传统民间文学的基础上创造出了属于自己民族文化的古壮字,借用汉字改造成的壮文方块字使用逐渐广泛,大量山歌歌本、巫经音乐均开始使用壮字,这是壮族文化发展的重要一笔,也为后期壮族嘹歌的传承打下了良好的文化基础。
清朝初期,壮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交通、经济、文化均逐步开放,随着商业贸易的往来,外来音乐文化随之传入,文化的交流使得壮族地区音乐发展呈现出了异彩纷呈的大好形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滋生了壮族嘹歌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其中在《日歌》中同时出现的“卜史”(即“土官”)和“卜学”(即“流官”),正是反映了当时土流并存的社会现象,由此可见嘹歌最后形成的时间应确立为明末清初广西“改土归流”时期。
及至清朝康熙年间,吴琪为浔州推官,所收辑的《粤风续九》,其中的《俍歌》和《僮歌》则通篇已用古壮字来书写,壮族嘹歌也即是在这样一种文化背景下以其较强的文学性色彩内容和深厚的艺术成就在右江上游一带壮族地区广为流传。清中期道光十年(1820年),司官王言纪在编撰的《白山司志》中就有写道:“亲友围坐饮酒、唱土歌达旦”(“土歌”即嘹歌)、“男歌女唱,赠带授巾”“鼓声阴阳,歌声幽咽”等关于嘹歌的内容,嘹歌的社会文化地位在当时已逐渐的凸显出来。
早期的壮族嘹歌在历史文化中有着特殊的功能和作用,它不仅是壮族民间文化的载体,同时更是壮族婚姻文化习俗的缩影。青年男女通过在歌圩中对歌、抢花炮、抛绣球等娱乐形式来开展社交活动,在抒发情感、娱乐身心的同时,也满足了他们对审美、求知等精神文化的需求,由此壮族嘹歌歌圩的传播也随之进入兴盛阶段,此发展阶段的时限是上至明末清初,下至民国时期。
随着社会的进步,从祭祀祈求子孙后代繁荣昌盛的古代歌谣仪俗,到人们男女欢会、交情结缘的群体唱歌形式,其婚恋的习俗惯制被稳定的世代传承了下来。从这个意义来说,人们在壮族嘹歌歌圩中似乎可以看到壮族婚姻文化历史的缩影。壮族的婚姻关系是建立在男女社交自由的基础之上的,在不同发展阶段都体现了明显的民族特点,而在壮族嘹歌歌圩中所包含的婚俗形态,主要是从原始群婚制到对偶婚制、再到一夫一妻制阶段各过渡时期的形式体现。比如,在壮族传统文化观念与习俗中,在地缘关系上属同一村寨的男女青年是不允许搭档互唱情歌的,这一现象显然源自氏族部落成员之间禁止通婚的古老仪规,而一般情况下是由青年男子来到临近的村寨中找到心仪的姑娘以歌代言、传情达意,同时也有通过节庆歌圩集会的机会去认识其他村寨男女的情况,诚然,“清歌互答自成亲”已与早期的原始部族群婚制有了本质上的区别。
此外,在对偶制向单偶制过渡阶段还盛行着“不落夫家”的习俗,即女子在成婚之后即要回到娘家,只有农忙或节庆时,始到夫家暂住一个晚上,待到女子怀孕生育为止才能安居落户夫家。在《粤西丛载》(卷二十四)中有载:“南丹溪洞之人呼为僮(壮)……婚不避姓。时上元中元春秋社日,男女答歌,苟合,至有妊娠,始归夫家。”在古时的壮族地区女子婚后妊娠前一段时期内,仍保持着在现有婚姻以外的对偶婚制生活,此后以怀孕生育作为单偶婚制关系确立的最终标志,体现了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发展的过渡形态。由此可见,在这一时期壮族嘹歌演唱活动其原始目的及意义,与人类生活的初级渴望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氏族社会的生产人及生产关系相适应。
从壮族嘹歌的内容来看,它是壮族民歌发展到一定时期和阶段的文化产物,而在这长期的历史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嘹歌的文化传承也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打击与破坏,其中以“文化大革命”时期较为严重。
在“文革”时期,嘹歌一度成为了“伤风败俗”“有伤风化”的代名词,并认为其与道德传统中“三从四德”之仪俗相悖;同时,其内容中塑造有许多“叛逆者”的人物形象,凝聚了广大壮族人民反压迫的强烈愿望,由于不被当时的社会文化所接纳,故继而“悬为例禁”。多数老一辈的嘹歌艺人对“文化大革命”时期禁歌的情境仍记忆犹新,特别是远离山村的城乡地区,人们被禁止赶歌圩、唱嘹歌,还焚烧了大量歌书,而在壮族山区人们也只能偷偷摸摸的在田峒、山间来演唱和传播嘹歌。因人为破坏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淘汰后,截止2004年4月,平果壮族嘹歌工作小组办公室统计仅有较少数歌圩仍开展活动,且形式与规模情况较从前相比锐减严重。
尽管如此,嘹歌因其长期植根在壮族人民生活的文化土壤中,具有较好的群众文化基础,因此嘹歌歌圩音乐最终“屡禁不衰”,特别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歌圩活动仍未停止,喜爱嘹歌的人们自发组织结伴赶到一些相对隐蔽的山林中对唱嘹歌,但至此嘹歌仅在乡野民间小范围、私下的存在着。
此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文化逐步复苏,嘹歌歌圩如同雨后春笋般开展了起来,故此时期时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至21世纪前。各地的嘹歌歌圩活动方式均大同小异,但从其举行的大致特征上来看,可分为节庆歌圩、临场性歌圩及主题性歌圩等类型。节庆歌圩,大多指代传统歌圩的“春秋场歌”,它与壮族地区人们的生活生产节奏、重大节庆活动相联系,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举行;随着“春祈秋报”的民间习俗逐步向“以歌为乐”的文化习惯发展以后,人们在参加传统歌圩之外,还会在群体劳动、集市聚会、乔迁新居、婚娶喜庆等时机和场合中酬唱,虽无特定的时间和场地,其规模也比传统歌圩要小较多,但临场即唱的习俗已在较多嘹歌传承地区形成了一定的惯例,也可看作是广义上的“歌圩”。此外,在一些村寨间的相互约定,或有政府行为组织的赛歌会唱中,还存在一些专题性的歌圩举办形式,目的大多是对时下新兴的文化、方针、政策进行有效的传播等。
近代以来,壮族嘹歌在歌圩文化场域中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人们在家中对唱《夜歌》,在歌坡上对唱《日歌》,有时对唱活动还会连续进行十几天之久,形式及规模较为浩大。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全球文化多元化、一体化和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的推动下,壮族嘹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当地民众及政府出于对保护民族文化的自觉,在各种文化中进行着主体性的采选、调适与变迁,使壮族嘹歌向多元化的传承发展模式逐步推进,从而焕发出新的活力。近年来,随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给壮族嘹歌的文化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以此来看壮族嘹歌发展期时限,大致可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开始直至今日。
2003年以来,在百色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百色文化名市”的号召下,平果县委、县政府从继承、弘扬本土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地方特色经济角度出发,开始了着手了“平果嘹歌”的文化建设工作,具体工作以嘹歌的历史文化为基础,以嘹歌的教育传承为核心,通过建设嘹歌文化保护区、设立完善的保护机制、体系与发展战略,从而使壮族嘹歌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时至今日,在壮族人民群众的自发组织及政府积极有效的引导下,壮族嘹歌在现代文化传承的多元性特征中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已开创了集家庭、社会、学校等多种传承方式于一体的繁荣局面。
壮族是一个歌的民族,古越人喜歌,对善歌者(俗称“歌仙”)施以崇拜之情,其中能够集中反映悠久而深厚的民歌传统和教育实践的主要体现就是盛大的歌圩活动,人们用以歌会友、以歌择偶的民俗形式作为早期的生活教育手段,通过对歌进行族外求偶,以此来满足婚配的需要,在近现代壮族嘹歌文化发展中人们仍能发现这种反映壮族特有婚姻结构形态的民俗文化遗风。从歌词内容来看,在两部壮族嘹歌《大路歌》和《献歌》中都集中反映了当时社会显著的婚姻制度,即壮民族特有的“倚歌择偶”习俗,这种婚恋习俗起源于人类原始社会,由此可以推断嘹歌中的部分内容是原始社会遗留和延续下来的民俗文化产物。可见“以歌择偶”活动所产生的文化效应对嘹歌传承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外,嘹歌中所反映的民间神话也与壮族早期文化信仰有诸多关联。比如产生于原始社会中后期的壮族创世史诗《布洛陀经诗》,由于先民的生产力低下,对自然不能做出科学的解释,故其形式及内容大多以反映瓯骆人探索自然奥秘的自然神话为主,是先民们与大自然不断斗争的重要精神力量,整部经文五言四句,押腰脚韵,与壮族嘹歌文体几乎类同。再如在《布罗陀诗经》中有载“神三宝未制,庙个角未造”。而在嘹歌歌词中也出现过“神三宝朝细,寮三妹朝酉,两三个朝首,卜特喽格朝”,二者中共用了“神三宝”一名。神三宝,即为梅山教派所供奉的唐宏、葛雍和周斌,是36神中的其中3位。故可猜测嘹歌地区民众的文化信仰是否与壮族早期原始社会时期同源。
传承价值
壮族嘹歌是一种经过加工的较为规范的格式化民歌,其传承以书写传承与口头传承相结合。壮族嘹歌用鲜明的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感情,在抒情的气氛中展开故事情节。其中蕴涵的基本词汇、构词方式、语法结构等体现出古壮语丰富的文化内涵,具有重要的民俗学和古文化研究价值。
传承状况
当下壮族嘹歌的活态传承环境正面临着现代化生活方式的严峻挑战,危机日深,亟待保护。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平果县民俗文化传承展示中心获得“壮族嘹歌”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壮族嘹歌项目保护单位平果县民俗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为平果市文化体育推广中心(平果市民俗文化传承展示中心)。
重要活动
2019年7月22日,由文化和旅游部、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以“乡音·乡情·乡愁”为主题的2019中国原生民歌节在云南楚雄举办,活动上表演了壮族嘹歌《日夜相守》。
2020年11月1日,2020年第三届深圳非物质文化遗产周暨盐田区首届非遗文旅嘉年华在盐田举办,活动上表演了壮族嘹歌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