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襟亚

更新时间:2024-09-05 15:53

平襟亚(1892—1980年8月)评弹作家、小说家。名衡,笔名网蛛生、襟亚阁主人、秋翁,江苏常熟人。早年在家乡任小学教师,1915 年到上海,初在《时事新报》等报刊撰写杂文,1926 年撰长篇小说《人海潮》,翌年创办以出版长篇章回小说为主的中央书店。曾为《平报》《福尔摩斯报》等撰文。1941 年创办《万象》月刊,并在该刊逐期发表《故事新编》及《秋斋笔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事弹词写作,先后编创的长篇弹词有《三上轿》《杜十娘》《钱秀才》等多部,曾演出于书台,其中部分并成为保留书目。另有弹词开篇《焚稿》等多篇。

一针见血

秋翁

某刊物评论当今文坛的女作家张爱玲云:“和她相处,总觉得她是贵族……这决不是因为她有传统的贵族的血液……”

“按” 据人说:张小姐是张佩伦的孙女,张佩伦又是李鸿章的女婿。照此一层层的推算起来,张佩伦应该有李鸿章的血液,张爱玲女士细胞以内,至少该有若干西西李鸿章的血液,李鸿章既受过清朝的爵赏,是一位“爵爷”,当得起“贵族”两个字。因此批评人胡先生在上文肯定的说:“总觉得她是贵族”;可是,忽又在下文否决她“不因为她有传统的贵族的血液”;“贵族血液”这东西,假使放在显微镜底下看,毕竟与“平民血液”怎样分别,怕连德日欧美不论什么派的“达克透”,一时都分辨不出来吧?而我们的胡先生,在“和她相处”之下,竟然论列及此,那真不愧文坛先进,在我辈后生小子,莫测文学高深者腕底,只能恭维他的评论是:“一针见血!”(《海报》)

女作家的灰钿

记某女作家的一千元灰钿

秋翁

因为我国文坛女作家不多的缘故;我对于她们总是竭力捧场。尤其是对于某一位女作家;从她《第一炉香》《第二炉香》起家的当儿,便追随我友瘦鹃兄之后在本报一再揄扬。虽不曾分析她的血液有多少东西贵族化的成分,然而对她文字的美妙,身家的清白,似乎已都称赞过,尽过宣扬的能事。不信可以打开本报的丛编来对证。可是,她对我却适相反背,不懂她特别对我顶真呢,还是习性如此?记得一年前吧,那时我还不认识这位女作家,有一天下午,她独自捧了一束原稿到“万象书屋”来看我,意思间要我把她的作品推荐给编者柯灵先生,当然我没有使她失望。第一篇好像是《心经》,在我们《万象》上登了出来。往后又好像登过她几篇。她有一回写了一封信给我,大谈其“生意眼”,并夸张她一连串的履历,说她先人事迹,可查《孽海花》。当初我猜想不出《孽海花》一书怎么好当她的家谱看。随后才知道这小说中确曾记及清代一位李合肥的女婿——逃走将军的逸事。但始终不能使我怎样惊奇与兴奋。她写信给我的本旨,似乎要我替她出版一册单行本短篇小说集。我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她。她曾将一大批短篇小说原稿亲自送来给我付印。(其中包括《倾城之恋》《封锁》《琉璃瓦》等篇,那是都还没有披露过)当我接受了她的原稿后,她接连来见过我好多次,所谈论的无非是“生意眼”,怎样可以有把握风行一时,怎样可以多抽版税,结果是她竟要我包销一万册或八千册,版税最好先抽,一次预付她。我给她难住了,凭我三十年的出版经验,在这一时代——饭都没有吃的时代。除凭藉特殊势力按户压买外,简直没有包销多少的本领。因此只好自认才疏力薄,把原稿退还给她。(留下一篇短稿《琉璃瓦》刊登《万象》)同时,怕她灰心写作,约她在我刊《万象》上面写一篇连载小说,每月写七八千字。(在当时一般作家正在向杂志社联合会提出要求千字百元)我就答应她,稿酬较我刊诸作家略高,每月预付她一千元。谁知她写了一期之后,后来论价,斤斤要求百五十元千字,并说如不允许,每月当酌减字数。我因我刊许多老作家——在文坛上写了三十年的老作家,报酬千字仅不过百元,不便使人家难堪,因与彼争论了数语,她不欢而去。后此,每期递减字数,且差不多每期前来要求,例如说:“这一期我只写五千字了,你要变要;不要就拉倒。”我终于忍耐着,不使她难堪,一凭她减少字数,看她减到多少为止。结果竟然减到一个字都不写。(可云:“不着一字,尽得*”)。编者柯灵兄,在七月号付印时,向我进言,要我加送二千元去,那么三千元写五六千字,也不为少了。我依照编者的吩咐,送去二千元,结果出乎意料之外的,又遭退回。可是,她退回来的,只有加送去的一笔二千元,尚有预付的一千元,却一字不提。小说稿则一任腰斩。这一千元虽小数,预付了两个多月,竟使我们无从撤销这一笔帐,会计先生正在踌躇,付什么帐好呢?要请这位女作家吩咐。这位女作家毕竟是谁?可不用我说明了吧。

我不敢说这位女作家“市侩气”太重,因为她毕竟是一位“作家”而又是“女”!像我本人,从事出版专业,买卖要顾到血本,似乎不能不与人较量锱铢;才是十足道地的“市侩”。“市侩”而有“市侩气”,倘能为一般原谅的吧。

又如化了一千块钱,买不到当代女作家一个字,怕即使不是“市侩”,没有丝毫“市侩气”的人,也总觉得心头有所未甘。我愿不论“作家”与“市侩”,彼此能反省一下,设身处地为自己为他人想想,得免许多争执。这话倘也在合理之列吧。(《海报》、19)

柬诸同文

为某女作家专事

秋翁

一周一前,予于本报记者某女作家一稿,同文间如凤三,刘郎,秋水诸兄,先后訾予失当,认予容量太窄,浪费楮墨。予拜领嘉言之余,不能自已,续有申述,籍明予写此文之本旨,与夫重心所在之点。未敢文过饰非于诸兄之前,还祈知我者之亮鉴焉。

予虽量窄,然亦绝不至于肉痛此戋戋一千元之灰钿,予既为市侩——书贾之一,亦何憎于他人之与我谈“生意眼”。予所认为不能已于言者:不幸而站于《万象》出版人地位,出版人于稿件之征集原非分内事;向例由编者处理之,但某女作家连载一稿,却在例外。因当时多嘴之故每次“支费”与“索稿”均由本人负其责,本人又因需顾及其他写稿人一般之润率,不能率外增给;致生厚此薄彼之嫌。以是不满意于某女作家,确为事实。但随后予即默认其酌量每期写若干字数,从未多一句话,是在实际上早加其润例——每次稿费单不啻由其自开,尚复有何不慊之理?况七月号我刊发稿时,予遵从编者之请,增至按月三千元,字数不计。倘亦不得谓不优容矣。乃终遭其拒绝,遽将已刊之长篇,连载小说付诸腰斩,致失信于千万读者群,倘亦使站在出版地位之人有所不堪忍受。然当时犹冀其小休以后八月号继续写作。乃终于置之度外,是既无断稿原因,亦乏辍写理由,徒使千万读者群之怅失。此在出版人方面将何以对读者。犹茶竂主人之聘请说书人排日说书,聚众千万于一堂,正兴高采烈之际,说书人遽中途剪书而去。使茶竂主人将何以对听众。故予之写稿于本报,重心还在籍是以明其辍写之经过,而诿卸我索稿无着之责任,非敢有他。若谓我张挞伐之阵,则非知我者也。还祈诸同文鉴我之诚,有以见教,则幸甚焉。(《海报》)

灰钿案平议

柳絮

张爱玲小姐与秋翁先生“千元稿费”之争,一方谓并未多拿稿费,一方则坚执曾付稿费七千金,而刊稿只六次,当时言明按月千元,先付后撰,则千元岂非“灰钿”?此事究系何方之失,局外人殊不必问此“闲帐”。特笔者站在写作人立场上,有一点愿代张小姐主持公道者。姑承认秋翁先生所举皆是实情,但文章不卖钱则已,既为卖钱之作,则稿费涨落,当随市面之升沉为调整。“言明按月千元”,第一次给付稿费时,犹为仨二年之十一月廿四日九个月中,米价涨若干,物价涨若干,《万象》之售价又涨若干?而秋翁先生惠付张爱玲小姐之稿费,九月如一日,似非事理之平?张小姐之灰心稿事,延不交卷者,正是人情之恒耳。(《力报》)

最后的义务宣传

秋翁

最近关于某女作家的稿费一事,我极不愿意再提,原因为了:一、区区小数,穷不了我,也富不了她。二、不甘替她做义务宣传,适中她的圈套。所以我见了某报的所谓“平议”,也只是不加辩正。贺天健先生丁慕琴兄……等招宴,席上遇老凤,谓我必须有一言声明,否则在不知者真要说你“诬陷”及“薄待作家”,印象欠佳。因此使我不得不作最后之声述。

关于一千元稿费的事,她曾有一函至本报声辩。她的主要点,还是笼统地说:“每次都有收条......必须查个水落石出”。当我接到本报转来的信时,立即复信给她,并开列逐次付钱的细目,请她核对后,指出哪一笔错误?或没有收到。最后我还肯定的对她说:收条是没有的,但你有信函和送银的回单可以作证。(回单上有她的图章)在我可以确定一条不错的,假如你认为有错的话,不妨亲自或委托他人来查看证据。——信去后,将近一周,未得到她的回复。我为了她说“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所以这几天还在专等她来查看证据。

关于某报某人的所谓“平议”,似无价值可言。因为它对于实施的真相全没有弄清楚,所“议”安得为“平”。若说“六个月中,每月千元,衡以生活程度的随时高涨,莫怪她要灰心,不做下去。”这话在没有见到我刊在本报上的第一篇文章时,也许要误会到不加她稿费,因此中辍。可是,我在第一篇文中,早经说明,每月虽给她一千元;小说的字数,由她自作主张,逐次递减,由一万字减至八千、 六千、五千。(每次她总是先来信知照,本月份一千元只写六千字了,只写五千字了,有信为凭)。出版人花钱买稿,照例以千字计值的;亦犹米商卖米,以升斗计值。例如我人于七月份花一千元,买米一斗,到十月份花一千元,只买得五升,米价毕竟提高了没有?这还得请“平议人”试想。我按月给她一千元,任她写多少字,那就稿费单不啻由她自开。这话,我早经说过。“平议人”除非存心和我难过,又何至抹煞事实。关于这一点,我本来不愿辩解;恐人误会,不得不说个明白。

末了,我得声明:后此永不重提这事,更不愿我得笔触再及她的芳名。深怕堕她“生意眼”的计中。这非空话,有信为证:

“我书出版后的宣传,我曾计划过,总在不费钱而收到相当的效果。如果有益于我的书的销路的话,我可以把曾孟朴的《孽海花》里有我的祖父与祖母的历史,告诉读者们,让读者和一般写小报的人去代我义务宣传——我的家庭是带点‘**’气氛的,……”

上面一段话,是她在六月十五给我信中所说的。那么,我所敬爱的诸同文,试想,她只要书能多销,她只要赚钱,什么——祖父,祖母的历史“香”“臭”,任人宣扬都不计较。那我人为什么要做她的义务宣传员呢?任说——“触贵族笔”,“流贵族血”,在她总认为有相当效果的一回事。诸同文若再提她,我猜她正暗自得意着,要笑得前仰后翻咧。话就此打住。算我发傻,最后替她义务宣传一次;但下不为例。(《海报》)

不得不说的废话

张爱玲

常常看到批评我的文章,有的夸奖,有的骂,虽然有时候把我刻划得很不堪的,我看了倒也感到一种特殊的兴趣。有一天忽然听到汪宏声先生(我中学时代的国文教师)也写了一篇《记张爱玲》,我回忆到从前的学校生活的时候,就时常联带想到汪先生,所以不等《语林》出版就急急地赶到印刷所里去看。别的都不必说了,只有一点使我心里说不出的郁塞,就是汪先生揣想那“一千元灰钿”的纠纷和我从前一篇作文充二篇大约是同样的情形。小时候有过这样惫懒的事,也难怪汪先生这样推断。但是事实不是这样的。也可见世上冤枉的事真多。汪先生是从小认识我的,尚且这样想,何况是不大知道我的人?所以我收到下面这一封读者来函,也是意中事:“……我从前也轻视过你,我想一个艺人是不应该那么为金钱打算的;不过,现我却又想,你是对的,你为许多艺人对贪婪的出版家作了报复,我很高兴……”

关于这件事,事过境迁,我早已不愿去提它了,因为汪先生提起,所以我想想看还是不能不替我自己洗刷一番。

我替《万象》写《连环套》。当时言明每月预付稿费一千元,陆续写了六个月,我觉得这样一期一期地赶,太逼促了,就没有写下去。此后秋翁先生就在《海报》上发表了《一千元的灰钿》那篇文章,说我多拿了一个月的稿费。柯灵先生的好意,他想着我不是赖这一千元的人,想必我是一时疏忽,所以写了一篇文章在《海报》上为我洗刷,想不到反而坐实了这件事。其实错的地方是在《连环套》还未起头刊载的时候——三十二年十一月底,秋翁先生当面交给我一张两千元的支票,作为下年正月份二月份的稿费。我说:“讲好了每月一千元,还是每月拿罢,不然寅年吃了卯年粮,使我很担心。”于是他收回那张支票,另开了一张一千元的给我。但是不知为什么帐簿上记下的还是两千元。

我曾经写过一篇否认的信给《海报》,秋翁先生也在《海报》上答辩,把详细帐目公开了。后来我再写第二封信给《海报》,大概因为秋翁的情面关系,他们未予发表。我觉得我在这件无谓的事上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从此也就安于缄默了。(《语林》)

……

一千元的经过

秋翁

关于张爱玲在《万象》写《连环套》长篇小说,多取一千元稿费事,本人早在《海报》公开声明,后此不愿更提。而于事实真相,亦均备志其详;当时曾搜集到张小姐每次取款证据(收条与回单)汇粘一册,曾经专函请其亲自或派人来社查验,一一是否均为亲笔,数额是否相符。乃历久未蒙张小姐前来察看,迄今置之不问。仆亦渐次淡忘。今闻本刊公侠先生谈及,张小姐对外似仍不能释然,最近又将于本刊有所声辩。仆初拟默尔而息,一任其如何讆言便算,以女人家似非摘些面子不休。乃公侠先生秉长厚风度,为明了真相起见,坚嘱予须附志一言以张公道。辞不获已,姑将事实缕志如左。物证尚在,还希望张小姐前来查验,倘有诬陷张小姐处,查验不实者,仆愿受法律裁制,并刊登各大报广告不论若干次向张小姐道歉。(附)张爱玲(连环套小说)稿费清单。

十一月二十四日付二千元(永丰银行支票,银行有帐可以查对)稿一二月分两次刊出。

二月十二日付一千元(现钞在社面致)稿三月号一次刊出。

三月四日付一千元(现钞在社面致)稿四月号一次刊出。

四月二日付一千元(现钞送公寓回单为凭)稿五月号一次刊出。

四月十七日付一千元(五源支票送公寓回单为凭)稿六月号一次刊出。

五月九日付一千元(现钞,五月八日黄昏本人敲门面取,入九日帐)(有亲笔预支收据为凭)稿未到。

七月四日付二千元(五源支票,当日原票退还本社注销)。

(说明)以上七次共付九千元。除退还二千元支票一纸外,实付七千元。当时言明每期稿费一千元,共刊六期,尚少一期稿子,即多付一千元,以上除面致外,送公寓二次,均有回单盖章为凭。尤以最后一次——五月八日深晚,张小姐本人敲门向店伙手预支一千元,自动书一收据交由店伙为凭(现存本社)。自此次预支之后,竟未获其只字。故就事实言,迄今仍欠本社国币一千元。(《语林》)

“灰钿”之声明

汪宏声

公侠兄来告,谓张爱玲有稿投语林,声辩所谓“灰钿”事,实予一期中“莞尔”一语所引起云。闻之良深抱憾。予之“若有所悟”乃指爱玲因平先生不加稿费,而缩短篇幅,颇与一稿充两期作文事相类,故而“莞尔”并非即以“灰钿”确有其事,亦非以学生时代一篇作文充二篇与作家时代之“灰钿”云云有何因果关系也。予素怕争论,更怕人因予而引起争论,“灰钿”一案,已成过去,今竟因予一语而旧事重提,予实不胜其惶恐!(《语林》)

与秋翁并无难过

柳絮

秋翁读我《灰钿案平议》一文,谓余存心与他难过,其实余与爱玲女士秋翁先生,两方皆无恩怨可言。文字征嫌,在秋翁或犹深记,余则已根本不放在心上,今以秋翁“存心难过”之言,始忆往事,颇悔落笔不慎,又以“平议”一文而招是非焉。

秋翁声明文中,谓千金稿费,虽半年如一日,然爱玲女士之文稿字数,则已由万字而减至五千字,实际上等于增酬。余按以物价之高,五千字而给酬千金,倘亦与失面相悖矣。爱玲女士由递减字数而至搁笔,其为不满于稿费,理由至极明显。秋翁先生所谓“按月给一千元,任她写多少字”,胸襟自是宽大,然爱玲女士为《万象》作长篇,究不能由万字一期而暴减至千字一期,此意不知秋翁先生亦曾想到否?

顺告秋翁先生,弟与任何人皆无难过,何况同为执笔人,幸释锦注。(《力报》)

灰钿

文帚

秋翁在他报撰《记某位女作家》一文,并注“一千元的灰钿”六字,则针对张爱玲女士也。

战后上海文坛,苏青、张爱玲与潘柳黛称女作家中三杰,苏青以散文胜,张爱玲以小说胜,潘柳黛以多幽默感和热情横溢胜。此三人中,其实张之散文造诣亦深,有誉为当世女作家中之祭酒者,亦非溢美之词也。

秋翁所谓“一千元的灰钿”者,实言《万象》杂志曾预付张爱玲一千元稿酬,而数月以还初无一字寄来。惟据柯灵兄言,此款张拟退回。其实秋翁固不在乎此戋戋一千元,实由气她不过,今余以朋友资格为秋翁进数言,阁下岂非欢喜跳舞乎?一千元纵为灰钿,则亦视若坐台子,譬如搅落在别人身上可也。(《力报》)

关于张爱玲

秋水

张爱玲出版了《传奇》的集子,除了奉送作者肖像以外,还特别加亲笔签名,这无非是招徕顾客的方法,但因此而引起了许多对张爱玲的口诛笔伐,文艺家不同于市侩,就在这等地方,偏偏张爱玲不了解这些。

为作家谈谈生意眼,其实也并非是罪大恶极的事情,中国人一向具有宽恕的大度,更市侩化的事情,也正在搬演着,何况仅仅是一个文化商人呢!

凭良心说:张爱玲所作的小说,在近年的女作家中,可说是佼佼者,一半是她生活经验丰富帮助了她,即就想象力的丰富而言,也较之其他女作家胜过一筹的。

当然,口诛不同于摧残,但是对一个并无多大罪过的女作家,或者因为用了一千元灰钿,而要大张挞伐,深觉多此一举,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一些。(《力报》)

平襟亚与张爱玲

康海

《万象》发行人平襟亚,原始文坛健将,二十年前曾著长篇巨著《人海潮》,风靡一时,而且鸳蝴派中更因此而掀起一阵“长篇创作风潮”,而能胜过平襟亚的人却是凤毛麟角。

在小报界方面,更是标准之老派,以“秋翁”笔名所写的短文大都以风趣和讽刺为胜,所以很为读者所欢迎。战后文坛消沉,而平襟亚独具慧眼,与陈蝶衣创办《万象》月刊,做了蓬勃的出版界之开路先锋,《万象》读者何止千万,平襟亚也就足以自豪了。

张爱玲女士有一个时期,也想在《万象》中“窜一窜”,曾将所有的作品交给平襟亚,请他出版,平襟亚以销路未能有把握,故未敢轻易允诺,不料张爱玲另谋发展,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后来在《万象》中写长篇《连环套》因稿费问题,二人之间遂引起误会,发生过一场笔墨之讼。

事过境迁,平襟亚仍耿耿于心,在写集锦小说《红叶》时,借题发挥,着实将张爱玲调侃了一番,读者如不信,请看十一月三日《红叶》第三篇的一节对白:

“老儿讵敢妄言,斯园原有一狐,初来时雏毛未燥,固一草野毛狐耳,恒见其乱窜于石松楸间,是尚未能幻为人形。厥后,力摹人状,冀厕身冠裳,用施媚惑。每当春秋良夜,老儿固习见其跪于紫兰榭后冰梅坪上深深拜月。当其焚第一炉香时,仅现人形之半;第二炉香时,人形虽成,犹掉其尾,绰绰然如扫花之帚。今已亭亭秀发,粉魇脂唇,俨然一丽姝矣!老儿守兹园行将十载,见伊人状,初不过三秋耳。斯言良确,非敢欺姑。”

其中之“狐”即张爱玲,“紫兰”乃周瘦鹃先生主编的《紫罗兰》月刊,《第一炉香》和《第二炉香》乃刊于《紫罗兰》的两篇小说,是张爱玲的《沉香屑》的二个标题。张爱玲以《沉香屑》的刊出方引人注意,《杂志》《万象》发表几篇小说,于是红了起来。(《大上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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