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审计局

更新时间:2023-10-20 23:17

平邑县审计局,位于县城蒙阳路11号,现有干部职工46人,其中领导班子7人。大专以上学历33人,高级审计师4人,审计师9人。

机构简介

平邑县审计局位于县城蒙阳路11号,现有干部职工46人,其中领导班子7人。大专以上学历33人,高级审计师4人,审计师9人。局机关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审计管理科、综合法制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档案室、基建咨询服务中心等10个科室。负责对全县财政、地方税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乡镇政府等实施审计监督。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审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规定、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6、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7、县直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环境保护奖金、社会捐赠奖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县属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其经济责任审计。

10、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监督社会审计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七)负责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审计局5部门组成的平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局长:李兴海

姓名:李俊超

职务:主持局全面工作

姓名:郭宏伟

职务:分管行政事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基建咨询服务中心及全局招商引资工作

姓名:姚峰

职务:分管工商科、法制科、审计管理科、信息中心及全局信息宣传工作

姓名:王秀冬

职务:分管财金科、派出科、档案室工作及妇联工作

姓名:吴开庆

职务: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务、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扶贫、信访工作

姓名:纪政

职务:主持工会工作,分管后勤、办公室、老干部工作

姓名:杨洪岩

职务:主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联系市局、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和县直各部门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局机关行政管理、值班接待、后勤保障、文、电处理、财务、保密、信访、档案、行政、车辆、保卫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负责宣传、信息和局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局机关的工资管理、老干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对口市局办公室、计算机信息中心。

财政金融审计科

拟定县财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汇总编写县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县级国库、县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审计;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审计;参加对国税系统的审计;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对县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审计工作进行管理并组织实施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对口市局财政金融科、外资科的工作。

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财政有缴款关系的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机关、党政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对口市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保科、农业环保科的工作。

经贸审计科

负责对县经贸系统、供销系统、粮食系统等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包括境外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对口市局经贸审计科的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和决算审计;负责对县建筑施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对口市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的工作。

审计管理科

负责对全县内审工作和社会审计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传达上级有关内审和社会审计工作的指导,配合内审协会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召开内审工作会议,培训内审人员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法制科

拟定本局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负责对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审计业务规范化工作;审核与复核机关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负责组织审计听证工作,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有关审计和财经政策法规研究;组织开展审计科研、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负责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指导;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办理有关文秘工作;处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事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对口市局经济责任审计干审一室、干审二室的工作。

档案室

负责全局档案的归档、整理、保存工作。

基建咨询服务中心

进行基建审计和开展全倒基建咨询服务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蒙阳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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