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14:12
年度薪酬总额是指一个公司或企业一年的薪金酬劳总数,计算方法是年度基本收入总额+年度津贴收入总额+年度变动收入总额+年度福利总额。
GDL-QW7.5.1-GZ-05
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国资监管工作。
适用于区属国有企业(工业集团公司、建设集团公司、商业集团公司)的经营者年度薪酬总额核准工作。
3.1 产权管理岗负责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3.2 监事会主席岗负责审核,并提出拟办意见。
3.3 统评考核科科长负责复核。
3.4 副局长负责复审。
3.5 局长负责终审。
申请
企业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决策,区属企业(被托管企业和被委托监管企业通过托管企业、受托监管企业提出申请)在进行实质性操作前提供以下资料,向国资局提出核准申请(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同时,登录国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1. 核准申请文件
2. 薪酬计算表
3. 经中介机构审核的审计报告
4. 经发局审核签章的实际引进外资数额统计表
5. 特殊情况可增减资料。
受理
产权管理岗对申请资料及电子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的,将上述资料登记在《文书领取通知单》上,并将此单发放给企业;资料不齐全的,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补齐再予以受理。
审核
监事会主席岗对申请资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核。符合规范的,在《服务提供过程记录》(重大事项核准呈批表)相关栏中拟出核准审核意见;若发现申办资料内容需要补正,填写《补正资料通知书》并送统评考核科科长复核。(此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复核
统评考核科科长对申请资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复核。符合规范的,在《服务提供过程记录》(重大事项核准呈批表)相关栏中提出审核意见,并送副局长复审。(此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复核若发现申办资料内容需要补正则填写或复核《补正资料通知书》,交产权管理岗,由其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补正资料通知书》应由企业领取人签收。在《服务提供过程记录》(重大事项核准呈批表)中填写通知发出和接收情况。企业应按4.1程序重办申办手续。(此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统评考核科科长经复核符合备案或不予备案要求的,在《服务提供过程记录》(重大事项备案呈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上述资料送副局长复审。(此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复审
副局长对上述资料和复核意见进行审查,并在《服务提供过程记录》(重大事项核准呈批表)上签署复审意见,并将资料交给局长终审。(此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终审
局长对上述资料进行终审,并在《服务提供过程记录》(重大事项核准呈批表)上签署终审意见,签发核准文件稿,并将上述资料退产权管理岗。(此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付
产权管理岗印发核准文件,通知企业持《文书领取通知单》,前来领取核准文件。(此环节1个工作日内完成)
质量监督
下一环节监督上一环节的工作质量,上一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即时填写《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交上一环节纠正后,经过下一环节验证确认已符合规范要求时,再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
电子信息审核输入
产权管理岗审核企业录入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电子信息,并将处理结果录入国资监管信息系统。
归档
产权管理岗将留存的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归档。
5.1 时限:各环节按规定时限执行。
5.2 准确:资料与文件齐全、真实、适合,符合法规要求。
5.3 态度:和蔼、耐心,不发生任何争执。
5.4 公开:受理和办事过程中应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清楚而全面地告知企业应知的事项。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16号)
6.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6.3 《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穗开国资委[2007]1号)
7.1 服务提供过程记录(重大事项核准呈批表)
7.2 文书领取通知单
7.3 补正资料通知书
7.4 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
7.5 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