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22:14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独立的政府职能部门。它担负着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两大职能。局内设八个职能科室和一个稽查大队,下设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和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随着改革的深化,近年来,我局在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保证容器管特安全生产为目标,狠抓源头,深入打假,进一步强化职能,加强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意识,为促进中山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不懈努力。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检定检验量逐年增加,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凝聚力不断增强,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我局2002年获得全国质量监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2002年省组织的四个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6%;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山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党总支被评为2001—2002年中山市先进党总支部;团支部连续多年被中山市机关工委评为中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和市场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检定。
三、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四、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中山市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制定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五、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地方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制定地方检定规程,组织量值传递;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对企业计量检定保证能力进行考核;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
七、统一管理认证工作;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对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八、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制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九、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行各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与机构;指导挂靠的学会、学协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
十、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的对外交流。
十一、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检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