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11-04 14:02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副厅级参公事业单位,对广东省人民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施集中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办理有关报建报批手续;

(二)制订代建项目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项目管理目标;

(三)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

(四)负责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期进度、信息档案等管理,组织代建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

(五)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协助使用单位编制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六)对参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七)编制代建项目竣工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八)负责评价参建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项目规范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经常性的内部审计;

(九)向省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将代建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省代建局内设7个正处级机构:

(一)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综合协调局内党务、行政工作,负责文秘、机关财务、组织人事、宣传文化、劳资、培训、信息化、接待、后勤、信访、档案、工青妇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部

负责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助使用单位编制年度基建支出预算;负责办理款项支付、代建管理费使用管理;负责办理项目造价管理;负责项目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组织实施有关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向有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省有关部门进行代建项目绩效评价。

(三)前期工作部

负责联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使用单位,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及报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审核项目设计任务书,组织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论证;组织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编制等;负责办理规划、土地、人防、施工、环保、消防、水电、卫生防疫、园林、绿化和市政等有关报审报批报建手续;负责协调使用单位与参建单位关系。

(四)招标合同部

负责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的招标;负责合同起草、洽谈、签订;负责收集、审查参建单位的基本条件,建立参建单位履约诚信评价体系,对参建单位在代建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控制等方面的履约诚信情况及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管理部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建立技术咨询、项目管理等专业服务单位名录库和关键设备、主要材料参考品牌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处理合同纠纷。

(五)项目建设管理部

负责制定代建项目实施、工作计划、项目管理目标和移交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等工作;负责监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负责监督参建单位履行职责,将代建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代建项目中的推广与应用,组织实施创优工作;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报验等相关手续,组织开展项目验收、使用移交等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标准及实施细则,推动代建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创新。

(六)项目审计部

负责代建项目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对局各职能部门及参建单位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负责对参建单位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在省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七)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关键环节的监管,负责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现任领导

孙渊:局长

曹剑锋: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前期工作部。

朱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办、监察室。

张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项目建设管理部。

刘晓冬: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计划财务部。

王军文: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分管招标合同部,协助分管项目审计部。

史旺林:一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项目建设管理部、监察室。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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