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7 12:48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省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二)承担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
(四)向全国总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六)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参与和推动县镇村三级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七)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及其经营服务组织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建成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主线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八)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推进省市县供销合作社产权、项目和业务等紧密合作,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冷链物流、直供配送、农村合作金融等业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九)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对接广东数字农业农村,推进数字供销云平台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数字技术改造提升经营服务网络,建立涵盖省、市、县、镇、村五级的数字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广东数字供销;
(十)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十一)代表全省供销合作社参加全国总社的活动和国内外合作经济活动,推动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合作,接受捐赠、资助;强化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培育特色产品品牌、业务品牌、文化品牌;
(十二)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开展教育培训;指导直属院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十三)对省联社所属及有关行业、学科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履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总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一、负责督查省社党组会议和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各项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省社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省社党组会议、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及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负责省社机关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工作。
五、负责办理外事及因公赴港、澳、台地区工作。
七、负责省社机关后勤行政工作。
综合业务处
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系统推进“农超对接”和建设平价商店工作。
二、负责省社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系统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的网络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
四、负责指导全省系统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经营管理。
五、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全省系统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市场整顿及质量检查、监督。
六、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全省系统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合作指导处
一、负责指导全省系统联合社和基层社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省系统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协调消费、金融等领域的合作社发展工作。
三、负责全省系统市级和县(市、区)级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专业合作社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省系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科技项目审查、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鉴定科技项目成果;负责全省系统质量管理、标准化及有关认证的检查监督工作。
五、负责参与合作经济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的拟定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省系统合作社文化的研究、总结和推广,推动合作社知识的普及工作;负责全省系统供销社标识的规范使用和推广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省系统社员股金的规范发展、使用和管理,防范股金风险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省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行风活动工作。
九、负责城市供销社改革和发展;协调指导全省系统集体商业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省系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协助省社主管的省一级社团的筹备、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广东省合作经济学会工作。
科技工业处
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的网络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工作。
二、负责推动全省系统社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省系统龙头企业考核工作。
三、负责全省系统基本建设投资和发展项目规划工作,负责对省社投资企业的经营、非经营性重大投融资项目的审查论证,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进行报批;负责指导全省系统经贸合作、招商引资和组织全省系统参加商品展销(交流)会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省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图书等经营管理。
五、负责全省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预测、发布、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全省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的市场检查、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指导全省系统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的科研工作。
八、负责全省系统再生资源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
九、负责全省系统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及“三防”救灾工作。
财务会计处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省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系统开展信息化建设;负责省社机关办公自动化和网站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省系统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和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及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省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社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社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省社发展风险资金管理办法;编制省社直属企业社有资产收益预算,负责收缴省社社有资产收益及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省社直属单位社有资产的运营、项目投资、重大资源整合、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监督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七、负责省社机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省社机关行政经费预决算编制、核算和管理;负责省社机关政府采购核算管理以及省社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的审核、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省系统统计制度的制定和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及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做好全省系统会计统计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
人事教育处
一、负责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落实省供销合作联社对人事工作的部署和决定工作。
二、负责省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审查及有关换届、选举工作。
三、负责省社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奖惩工作;负责省社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工作;负责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省社直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的人事工作。
五、负责省社机关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及医疗保险等工作,检查协助省社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省社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全省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省社领导管理直属学校,指导全省系统职业技术学校工作。
七、负责省社机关及检查监督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
八、负责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
九、负责统战和扶贫工作。
党委办公室
一、负责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普法宣传教育。
二、负责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维护党员合法权利和权益,检查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检查督促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及换届选举工作,办理与直属单位党组织相关的事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做好省社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配合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配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四、负责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指导全省系统工会工作。
五、负责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监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与省社监事会监事的联系和沟通;负责全省系统监事会工作的协调、交流、督促及专题调查研究。
二、负责受理社员社及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对省社理事会的意见和反映。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办社方向和国家委托任务的落实以及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协助省社相关处室推荐派出监事人选,协助粤合公司对派出监事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前身是广东省合作总社,成立于1951年2月,1954年10月改名为广东省供销合作社,1958年3月与广东省服务厅合并为广东省第二商业厅(保留供销合作社名义),同年6月广东省第一、第二商业厅合并,成立广东省商业厅(对外仍保留供销合作社名义)。1961年9月广东省供销合作社与广东省商业厅分署办公。“文革”初期,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到广东省商业厅,1975年5月又与广东省商业厅分署办公,1983年7月,第三次合并到省商业厅,1985年4月,第三次从省商业厅划出,单独建制,但不再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所属各级供销联合社负有组织、协调、监督和提供服务的责任。
叶梅芬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何启环 一级巡视员。
黄蓝辉 一级巡视员。
杨志坚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省供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翁少能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李彦旭 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广州市越秀区菜园东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