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4 14:02
广东省地质局(Guangdong Geological Bureau)成立于1956年10月,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地质局主要从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施工等工作。据2018年2月官网资料显示,地质局设11个职能处室和1个省地质工会,下属单位40个,干部职工16000多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地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所属地勘单位实施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向国家和省国土资源部门汇交地质勘查、科研成果及有关地质资料,承担地质资料的保密责任;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三)受委托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所属地勘单位承担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四)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地质科学研究;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等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应用研究、引进与推广。
(五)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组织实施全省地质勘查规划,承担拟定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工作。
(六)负责本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与开发、工程地质勘察与施工的技术与质量管理;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七)开展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组织所属单位开拓国(境)外地质工作,为国家和省经济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八)负责本局国有资产和国家、省下达给该局的地质调查、勘查经费和地质勘查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控。
(九)管理所属单位,推进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务、外事、接待、信访、档案、保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和治安保卫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发展规划部
负责局发展战略、发展重点以及中长期规划的调研和草拟工作,制定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化方案和经济管理制度;负责审核经营管理重点项目的立项报告,对局属经营性单位的发展方向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深化地质勘查体制改革、发展的相关信息、调研、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局相关部门、单位推进发展、改革等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矿产地质部
负责编制区域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及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开发项目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基础地质调查(含区调、物探、化探、遥感、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测绘)、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实验测试、矿产选冶等项目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以及计量认证、技术标准、技术专利和资质管理;负责局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运作;负责编制局地质科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国(境)外地质工作,开展地质科技的对外交流和合作;组织开展地质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地质科技成果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保密工作;组织开展地矿信息化建设,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环境地质部
负责编制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报、预警及相关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地热、矿泉水勘查开发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治理、监理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有关地灾工作的资质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地质部
负责局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和施工的技术与质量管理;负责局属勘察、设计、施工和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整合全局勘察、设计和施工力量,指导、协调重大项目的承揽以及有关项目的实施;负责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部
负责制订局地质矿产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经营管理的年度计划;负责部门收支预算、决算等有关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定额、基建以及会计电算化等工作;组织协调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以及经营项目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的追踪问效;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部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职工教育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有关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制定局机关内设机构以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地质勘查行业职称改革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建、党务、宣传、政治思想、精神文明、统战、侨务、共青团、工会、妇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直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省委下达的扶贫工作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监察室(与局纪委、局直属机关党委合署)
负责局纪委的日常工作以及行政监察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行风教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和行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检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对局管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局管干部和局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务、纪检、共青团、妇委、计划生育工作以及机关工会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审计部
负责本局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监督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以及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离退休人员管理部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等待遇;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省地质工会
负责组织广大地勘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落实职代会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等帮扶活动,服务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建设“职工之家”,推动地质事业健康发展;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省地质局成立于1956年10月,由当时的中南地质局所属广东省境内地质队伍组建地质部广东省地质局,1958年5月改为省部双重领导的广东省地质局,文革期间曾多次改变名称和管理体制;
1978年12月复名为广东省地质局;
1983年10月改称广东省地质矿产局,简称省地矿局;
1995年9月由省地矿局分为广东省地质矿产局和广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分职能运转”,即省地质矿产局负责地矿行政管理职能,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管理所属地勘队伍;
1999年6月后实行属地化管理,省地质矿产局的行政业务职能处室与省国土厅合并,组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广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广东省地质勘查局;
2009年再次复名为广东省地质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设10个职能处室和1个省地质工会,下属单位40个,干部职工16000多人,是一支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队伍,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地质工作主力军。
广东省地质局广大地质工作者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五十多年来在广东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先后完成了全省陆地1:20万区域地质、矿产、水文地质和物化探等调查任务,开展了1:5万—1:20万各种比例尺区调工作,完成全省大中城市及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地质调查,为缺水地区和城市找到地下水源和一批地热资源等。在地质找矿方面:在广东省找到的各类矿产储量的潜在经济价值超过20000亿元以上,著名的云浮硫铁矿、大宝山多金属矿、凡口铅锌矿、河台金矿、茂名油页岩、仁化铀矿、揭阳稀土矿、石碌铜矿等一大批矿山更是闻名全国乃至全世界,使广东省拥有“中国硫都”、“黄金之乡”、“稀土之乡”、“有色金属之乡”等美誉。
广东省地质局是从事地质勘查业务的专业局。全局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高,人才济济。全局下属专业队伍分布于全省各大中城市,近年承担和组织开展了农业地质、城市地质、地质灾害防治等一大批国家、省级公益性地质任务;全局拥有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岩土工程勘察、施工等资质证书,近年来主要完成的工程项目包括:大亚湾核电站选址、广州地铁线路勘察选线、黄沙过江隧道工程选点、广深高速公路、虎门大桥、中信广场(80层)、广州市民广场、东深供水改造工程、广州新国际机场、广州大学城、京珠高速公路、武广客运专线、南海壳牌石化等一批重点工程和港口、码头、高层建筑的工程勘察、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及地基基础建设施工,是广东省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工程勘察施工的主力军。
广东省地质局围绕广东科学发展大局,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服务立局”,实现“有为有位”,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增强地质工作服务功能,发挥了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和工程建设基础的作用,为广东省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李彬: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地质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伟民:省地质局党组副书记
刘文祥: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汉抛: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超: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敖文波:省地质局一级巡视员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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