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7 22:54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粤机编办[2012]222号文的规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授权, 行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定额编制及其管理等行政职能,并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监督。其主要任务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定额和计价规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参与制定本省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 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建设定额的编制、修订、解释等具体工作;指导省工程建设定额的执行, 指导编制建设工程估算、概算、结算,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标底的编制审核工作,按规定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审标、评标、定标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一九五四年,为贯彻中南地区劳动定额成立“广东省贯彻计价工资定额办公室”
●一九五六年,省政府批准成立“广东省城市建设局技术定额标定队”
●一九五八年成立“广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总站”, 主管全省预结算劳动定额工作
●一九八三年更名为“广东省建设标准定额总站”,隶属省建委,负责全省标准定额管理
●一九八五年与省建委建筑经济处合署办公,行使我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立法、监督检查的行政职能
●一九九六年“广东省建设标准定额总站”更名为“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拟订本省工程造价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
2、负责本省建设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计价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的编制、修订、解释等具体工作;
3、负责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推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的建设,制定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建立全省工程造价文件互联网备案监管系统;
4、指导编制建设工程估算、概算、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组织检查建设工程估算、概算、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编制质量;
5、负责省管和中央托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作;
6、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7、参与厅统一组织的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本厅许可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条件情况核查工作;
8、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管理等涉及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省造价总站领导
黄守新 站长
卢立明 副站长
杨永 副站长
1、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人事、文秘、综合、行政、财会、后勤及站工会直属单位管理等工作。
2、建筑工程科:主要负责房屋建筑、装饰等专业工程计价依据、规范的编制和管理,以及相关计价依据解释和对争议进行调解。
3、市政安装科:主要负责市政、安装、交通、环卫、绿化等专业工程计价依据、规范的编制和管理,以及相关计价依据解释和对争议进行调解。
4、造价管理科:主要负责工程造价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业、造价专业人员执业和从业行为的监管工作。
5、信息标准科:主要负责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管理,负责工程造价数据标准的制定和管理,承担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期刊的编辑、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