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

更新时间:2023-12-24 15:49

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英文Guangdong Association of Chief Financial Officers简称GDCFO)是2012年5月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粤民民(2012)103号文】,由一批财经专家学者、企业家、财会高管、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本会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为建立和完善现代总会计师制度作贡献。团结组织广东省广大总会计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诚信敬业,开拓进取,为我省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贡献力量。热忱为会员和广大总会计师服务,维护总会计师合法权益,帮助总会计师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与业务素质,使协会成为总会计师之家,成为总会计师与政府、社会联系沟通的桥梁。

主要业务范围

(一) 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三) 组织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后备人才、各级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中高级财务人才的在职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

(四) 组织开展总会计师岗位执(职)业资格认证和总会计师后备人员的执(职)业资质培训认证相关工作,努力促进总会计师人才市场建设;

(五) 反映总会计师和会员的合理诉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和广大总会计师、财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 组织开展围绕总会计师工作和行业改革与发展相关的科研活动,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与修订进言献策;

(七) 组织开展有关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以及财务监督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八) 依法主办本会的刊物和网站,编辑出版本会业务范围内相关的书籍、资料,大力开展协会的宣传活动;

(九) 代表我省总会计师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和省际、国际交往活动;

(十) 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与协调服务功能,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授权或委托,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主办项目

国际财务管理师(IFM)招生计划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1年以上。

(3)在校财经及工商管理类研究生或已取得研究生学位证书者。

(4)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统计师、精算师、项目管理师、律师等财会、经济、管理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者。

(5)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担任企业财会主管、部门经理、内审机构负责人或同等职务者。

(6)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金融或投资机构管理(专业)人员。

(注:大学财经及工商管理类本科在校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IFM考试合格证书,工作一年后可申请IFM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该证书后,即具备条件分别配发国家相应的二级职业资格证。

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培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专业工作6年以上。

(3)硕士,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

(4)博士,从事专业工作1年以上。

(5)获得IFM(中级)证书,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6)大专以上学历,在金融或投资机构担任高级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职务1年以上。

(7)取得财会、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8) 取得财会、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

(9) 大专以上学历,在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担任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或同级或更高级别职务1年以上。

取得该证书后,即具备条件分别配发国家相应的一级职业资格证。

助理国际财务管理师(AIFM)报考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高等院校财经管理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以上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非财经管理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

(2)高等院校财经管理相关专业专科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和技师学院财经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取得该证书后,即具备条件分别配发国家相应的三级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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