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

更新时间:2023-09-06 15:56

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英文名称是ADULT EDUCATION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英文名称缩写是AEAGD。协会是由本省各类成人学校、成人教育(含社区教育、终身教育,以下同)机构、成人教育管理及研究机构和从事及热心支持成人教育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的专业性社会组织。

协会简介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团结全省成人教育工作者,探索和研究本省成人教育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见解和对策,促进成人教育理论研究,为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及其他行业服务活动。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本协会接受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的业务指导。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英文名称是ADULT EDUCATION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英文名称缩写是AEAGD。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本省各类成人学校、成人教育(含社区教育、终身教育,以下同)机构、成人教育管理及研究机构和从事及热心支持成人教育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的专业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团结全省成人教育工作者,探索和研究本省成人教育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见解和对策,促进成人教育理论研究,为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及其他行业服务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本协会接受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的业务指导。

本协会的住所在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成人教育(含社区教育、终身教育,以下同)的意义、作用和本省成人教育的成就,总结、交流和推广成人教育经验;

(二)开展成人教育科学研究和调查研究;

(三)编辑成人教育刊物和有关资料;

(四)组织编写成人教育有关教材和有关辅助资料;

(五)组织成人教育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的培训;

(六)开展信息交流和咨询工作;

(七)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

(九)开展行业规范、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活动;

(十)为会员提供符合本协会宗旨的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基本实行单位会员制。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也适当吸收部分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全面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关心成人教育的发展,能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提交入会申请书;

经本协会秘书处审核报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需要,对热心支持成人教育的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

由本协会理事推荐,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吸收为个人会员;

由本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交纳会费;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积极开展成人教育科学研究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和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理事;

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决定终止事宜;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查并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的产生,原则上由单位会员推荐候选人,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确定。因特殊情况增补理事,可由常务理事推荐,经常务理事会表决确定。每届理事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因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理事,可由推荐单位向本协会推荐新的理事候选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产生新的理事。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除第三、五项外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或会长办公会议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查并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领导本协会全面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受会长委托可以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本协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成人教育的不同类型,下设若干专业(工作)委员会:

(一)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接受本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各专业(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协会的宗旨和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认真组织会员开展成人教育科学研究和有关业务活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与资助;

(三)教育行政部门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本协会会员会费在以下标准内收取:

正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不超过3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每年不超过2000元;

理事单位会费每年不超过1000元;

会员单位会费每年不超过500元;

个人会员会费每年100元。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民政厅和广东省教育厅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会员大会通过后15天内,报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查同意和广东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里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广东省教育厅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经广东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本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广东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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