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19:12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2年,内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等审判业务机构,下辖揭东区、揭西县、榕城区、惠来县及普宁市五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市基层法院共派出人民法庭26个。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对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要工作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和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以及市中级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和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由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参与立法活动,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等。
近年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认真贯彻国务院新的《信访条例》和《广东法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减少申诉、信访案件新机制,及时解决涉诉信访案件,较好地控制了重信重访量和涉诉信访案件量,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该院信访量为273件次,比2005年的379件次下降28%;2007年信访量为151件次,比2006年的273件次下降45%,有效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建立信访经常性工作机制
法院信访工作是衡量审判质量的窗口。为此,该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涉诉信访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立案庭长、副庭长等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为做好信访工作,近年来,该院一方面投入资金,搞好信访大厅的基础设施,为来访人员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另一方面从抓好机关工作作风入手,做到信访大厅时时有人在,来访人员刻刻有人接。接访人员态度和蔼,有问必答,缓解了来访人对法院的对立情绪。同时,建立了首办责任制、信访期限管理制、领导包案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在接访中,接访人员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干部责任重如山”思想,耐心倾听信访人的倾诉,让来访人员感觉到其本身受到尊重,取得来访人的信任,然后依法、及时解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解决的15天内处理完毕;立案由信访办公室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在一个月内办结;上级法院和本院交办的信访事项,在二个月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书面说明情况,由专人负责跟踪;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由院长、分管院长包案;对老上访户案件及其他需要督办、催办的案件由分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部门领导包案。该院领导接访城区法院受理的一宗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因车祸受伤成为植物人,肇事者逃脱,受害者得不到经济补偿,家属十多人把病人抬到法院,说拿不到钱就坚决不走,对此,接访人员在了解案情以后,一边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一边跟城区法院联系,想办法给予先予执行,案件圆满得到解决,当事人十分满意。共接待群众来访48宗,没有发生一宗过激事件。
建立信访案件公开释疑答询制度
为使信访当事人充分理解法律,促使信访当事人息讼罢访,该院建立信访案件公开释疑答询制度,在判后释法答疑上下功夫。信访当事人因对司法活动、裁判文书不理解、不接受而申诉上访的信访事件,该院立案庭安排人员接访后,对当事人提出释法答疑申请的及时通知承办法官(必要时邀请分管院长、庭长)接访,从案件事实、审判程序、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疑释惑、辩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全面理解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如揭东区吴炎坚上访一案, 该院立案庭根据上访提出的问题,走访了揭东区人民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调取相关证据后,召集揭东法院刑庭庭长、承办法官、法医在本院向吴炎坚出示法院认定其儿子犯罪的相关证据为其释疑解惑,使其息讼罢访。对反复上访无理缠访缠诉的实行领导约访及联合约访制度,由信访专员、承办法官、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联合接访。同时,实行信访专员制度,规定新提拔的法官轮流担任信访专员(每人三个月),协助处理信访的日常事务,接待上访群众,让新提拔法官充分了解上访人员的诉求,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有效地提高息讼罢访率。
完善申诉审查制度
该院按照省法院制定的《再审诉讼暂行规定》,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若干意见》,从而把涉诉信访引导到申请再审的轨道。该意见从案件申诉的审查、准入、受理费的收取、执行、处理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严格把好当事人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第一道关口,结合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为当事人申诉与申请再审提供场所和各种便利条件,敞开大门,坚持有诉必理的原则,让当事人告状有门,确保申诉渠道畅通。该院共受理申请再审案件38宗。如榕城区市民林勇杰因名誉权纠纷一案,不服本院终审判决,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多次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找不到工作为由带其母亲到法院上访,要求法院为其恢复名誉,原单位为其安排工作。该案立案庭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一方面继续做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并要求其单位领导为其解决实际困难,给予重新安排工作解决生活出路,争取息诉罢访;另一方面告知其如要继续申请再审按新民诉法规定应向省高院提出申请。现当事人已基本接受法院意见,要求法院给予协调解决。
健全处理信访问题的网络机制
信访是一道解决群众诉求的桥梁,为保证这道桥梁的畅通, 该院进一步建立了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网络机制,将所有信访案件录入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该院信访办公室与各审判业务部门互通信息,掌握信访动态,及时加以防范。如揭东区林某某等人上访反映基层法院在执行新宇宙制衣公司财产案件中,侵犯他们34家租户的合法权益。信访人员接访后,及时与执行局联系,立案庭、执行局联合听取该院对本案的执行情况汇报,为防止群体性上访,共同研究,拟订出对该争议标的物暂缓执行的方案,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 及时平息可能引起集体上访的群体性事件。
建立涉诉信访案件联动解决机制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是攻克难案的有效途径。在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该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协商解决办法,解决了一件件难案。如惠来县82岁的上访户庄元丰,十多年来到处上访、缠访,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该院先后几次会同市、县、镇、村四级政府、人大各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案情,勘查现场,达成共识,研究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继续上访的方案等。一是寻找庄元丰儿子承担监护责任;二是召开听证会,让当事人陈述,出示证据;三是讲解法律,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四是庄元丰家境比较困难,当地党委表示给予适当照顾。经多方说服教育,摆事实,讲道理,庄元丰儿子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承认了1953年政府房产确权、法院判决没错的事实,当地政府也表示给庄元丰分配地皮及适当的经济补助,以解决庄元丰家境困难的问题,该案目前已得到平息。榕城区上访人黄时壁告邻居黄树杰故意伤害罪一案,因黄时壁不服有关部门判决,十多年来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上京上访。该案经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再审二审,均认为原判没有错误,但黄时壁依然坚持已见,声称若不满足其要求,将继续上访。为做好善后工作,该院多次联合市信访局、黄时壁所在单位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黄时壁的思想疏导工作,尽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争取其息访,在市信访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近期多方筹集资金,给黄适当的生活补贴,使其息诉罢访。2006年以来,该院通过这种方式共解决涉诉信访疑难问题16宗,受到省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好评。
曹利 院长
李文光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陈立群 党组成员、副院长
相礼炳 党组成员、副院长
林阳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建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黄东玲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地址:揭阳市晓翠路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