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更新时间:2022-10-12 09:23

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是经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的广东省内从事研究、生产、服务、经营的照明电器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建设成就

参与展览会情况

1、1992年至1996年,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协助国家建设部驻深圳机构,举办了深圳国际装饰、照明展览会;

2、1996年,以主办单位形式,参与了第一届广州照明展览会

3、从1994年开始,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以协办单位形式,先后参与了上海国际照明展览会、广州照明展览会、重庆照明展览会、杭州照明展览会;

4、1995年,以主办单位形式,举办了中国(南方)照明配件展销洽谈订货会;

参与研讨、培训情况

1、1993年,举办了广东省照明电器认证学习班;

2、1994年,承办了广东云浮节能灯生产线改造复产研讨会;

3、1994年,承办了全国普泡价格协调会;

4、1997年和1999年,分别在广州、珠海,承办了全国照明理事会;

5、1998年,举办了广东省照明技术学习班;

6、1999年,举办了美国GE工程塑料研讨会;

7、2001年,承办了全国节能电感镇流器研讨会;

8、2001年,牵头举办了美国UL认证会;

9、2002年,受香港高盛集团委托,筹办了广东省照明展览研讨会。

10、2005年,与国家半导体项目办公室联合在广州举办了全国大功率LED照明技术研讨会,参会代表300多人。

11、2010年10月15日广东省照明协会LED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

12、2012年12月8日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成立20周年庆典成功举办,参会代表400多人。

13、2012年12月8日协会20周年庆典上宣布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官方网站“粤照明”网成功上线,并由协会全健会长做了现场授牌仪式。

拥有的行业媒体

从2001年开始,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与广州市召唤公益文化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中国照明商务网,并出版发行全国首家全彩色协会会刊《照明电器》(月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媒体网络,在全国照明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

2012年12月8日是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成立20周年,协会召开了盛大庆典晚会和表彰大会,当天同时宣布了,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官网“粤照明网”成功上线,这标志着协会又多了一个让世界了解广东照明的窗口,专属为会员服务和共享的平台。

协会简介

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于1992 年成立,现有会员单位七百多个,理事单位一百多个;并成立了半导体照明(LED)专业委员会、产业配套专业委员会、照明设计专业委员会、电源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随着政府机关管理机制的改革,协会职能也在拓展扩大。协会为了给会员企业争取更大的政府扶持空间, 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做好 LED 照明产业扶持政策、扶持经费等专业咨询工作。

除此之外,协会也积极做好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行业及协会的各项工作,同时将政府各个时期对行业企业颁布、实施的方针政策措施及有关国内外商情信息迅速传递到会员企业,使会员企业把握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向,提高经营战略和策略水平。

协会宗旨

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协会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行业服务,同时为政府、为社会服务,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

本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广东省民政厅。本协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委员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协会活动地域是广东省。

本协会住所:广州市。

业务范围

本协会业务范围:

(一)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任务,结合行业情况,积极地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全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研究照明行业的发展方向,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改革、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组织行业资质认定、技术职称评定、产品质量评选、技术和产品标准制定。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行业品牌和商标评审等工作。

(四)推动和协调行业内外的联合和合作,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

(五) 加强国际、国内行业内的交流合作,开展技术咨询和产业改造升级服务及环保节能工作。

(六)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和科技成果转让工作。

(七)组织会员参加照明电器报告会、技术交流会,加强会员培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会员参加行业展会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增强和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九)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者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会员管理

本协会会员是广东省从事照明电器、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本会只设单位会员,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依法取得工商业营执照等相关证件的经济组织。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递交入会申请书;

(二)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权,享用协会编辑的刊物、资料和技术信息等服务;

(三)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享受协会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行业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及本行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会员服务

为会员提供的以下服务(主要是免费服务),根据企业的反馈情况,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地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发展。

1、会员企业今后有以下科技创新项目,协会能为您提供相应的指导,协助您申请国家、省、市等各级的奖励和补助资金。

A、技术改造 B、技术创新 C、成立企业技术中心

D、创名牌名标 E、企业上市 F、取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证》

G、开展节能、清洁生产 H、开展产学研合作

I、取得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 J、兴建标准厂房

2、协会可为您代理申办相关证件服务

A、名牌、名标 B、产品标准登记证

C、工程技术职称认定/评定 D、设计师资格职称认证

E、其他:

3、有新的国家、省、市、镇等各级政府出台的企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和措施,协会通过手机短信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告知;

4、协会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建立会员办事的绿色通道;

5、协会与各有关大酒店签定订房等消费为会员打折优惠的协议;

6、协会组织培训或讲座

A、产品标准 B、检测技术 C、质量管理

D、质量认证 E、技术壁垒 F、营销策划

G、其他:

7、协会计划分批组织会员企业赴外地考察

国内:

A、东(上海、杭州) B、南(香港、澳门)

C、西(重庆、成都) D、北(北京、天津)

E、中(武汉、长沙) F、其他:

国际:

A、法兰克福 B、迪 拜 C、莫斯科

D、拉斯维加斯 E、意大利 F 其他:

8、组团参加照明灯饰博览会

A、中山照明配套展 B、广州光亚展 C、香港秋/春季灯展

D、广州广交会 E、上海照明展 F、古镇灯博会

G、南宁东盟博览会 H、其他:

9、协助会员企业办理出口业务

A、古镇 B、中山 C、深圳 D、广州 E、其他:

10、协助会员企业办理出口经营业务资格,协调有关部门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

A、国家出口免检资格 B、出口一类企业资格

C、出口二类企业资格

11、协会为会员提供专门的技术咨询或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指导。

A、CCC认证 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D、国内外认证

E、灯具质量标准 C、产品质量问题 E、进出口检验检疫

F、其他:

12、获取各级政府相关政策资源包括科技项目鼓励、奖励专项资金和市政工程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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